债券代码:122226 债券简称:12 宝科创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以电
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
8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 年三季度报告
全文及正文》
二、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宝胜(上
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80%股权的议案》。
为了有效进行产业整合,建立公司在上海地区的管理、生产和研发基地,利用
上海地区的人才、信息和服务等资源优势快速实现公司战略规划布局,公司同意收
购宝胜(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80%股权,交易价格为 6,535.128 万元人民币。
本次收购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收购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与公司、交易对方及宝胜(上海)企
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利害关系,具有独立性。
本次收购的相关评估工作的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采取的评估方法与本次交易
的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同意公司以 6,535.128 万元人民币收购宝胜(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80%股
权的收购事项及与此相关的安排。
三、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高速轨道
交通用数字信号及智能网络电缆生产项目的议案》。
为抢占市场,提高宝胜的产品竞争力和占有率,公司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37,965 万元投资高速轨道交通用数字信号及智能网络电缆生产项目。本次对外投资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