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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推股份:关于增加2016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9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6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6年5月26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鉴于2016年1-9月与关联方的实际发生交易金额,结合公司2016年第四季
度生产经营计划,公司预计2016年与关联方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动
力”)及小松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松山推”)的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有所增加,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增加与上述关联方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按产品或                    预计金额              2016年1-9月
         关联人
                           类别     劳务划分       原预计金额 增加金额 重新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额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货物    发动机             5,000     2,000       7,000     4,304.32
小松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配 件             1,0000     5,000      15,000     9,424.17
     该事项已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吴汝江在审议本次议案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加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注册资本:399,861.9278 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 197 号甲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经营范围:内燃机、液压产品、新能源动力总成系统及配套产品的设计、开发、生
产、销售、维修、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钢材销售;企业管理服务(以上不涉及国营
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6 年 6 月 30 日,潍柴动力未经审计总资产 1,253.29 亿元,净资产 319.55 亿元,
营业收入 422.87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52 亿元。
    2、小松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子光
    注册资本:2,100 万美元
    注册地址:济宁市吴泰闸东路 69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液压挖掘机等工程机械及零部件(含装配车载通信终端、橡胶
软管及组合件),并提供售后服务;工程机械及零部件的收购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2016 年 6 月 30 日,小松山推未经审计总资产 105,698.82 万元,净资产 92,644.36
万元,营业收入 71,039.39 万元,净利润 6,962.53 万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潍柴动力为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小松山推为本公司持股 30%的参股公司,公司总经理李殿和先生任该公司副董事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 10.1.3 条的规定,潍柴动力、
小松山推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交易持续发生,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
允的原则进行,所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按市场价执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发生,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已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
系。本公司在采购方面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向其购买推土机发动机;在销售方面发生的关
联交易是本公司为其提供挖掘机轮子、结构件、铸钢件等配套件,该项关联交易不构成
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本次提交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该议案是公司结合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而作出的,调整后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将更客观的
反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真实性、相关数据的准确性。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相关合同。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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