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 议为定期会议,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11:30,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市长 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6 座 508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冯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审议并表决 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上海凤凰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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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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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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