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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莱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9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7日14:00时在公司二楼213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10月21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
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郝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同意提名晏长青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晏长青先生简历见附件),
并补选其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相同。以上自晏
长青先生被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董事之日起生效。
    晏长青先生担任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符合本公司章
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晏长青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晏长青先生简历见附件),任期与
第三届董事会相同。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在上期抵押贷款合约
到期后,公司拟继续以公司的自有资产为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东门支行申请1亿元抵押贷款,期限1年。
    公司董事会在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评估的基
础上,认为本项抵押贷款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并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申请贷款及资产抵押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以自有
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11月15日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
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个人简历
    晏长青: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生,北京大学硕
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金永信投资公司副总裁;北京六间房科技公司资本
运作顾问。公司拟聘其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
    晏长青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
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覃辉先生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
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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