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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远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9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郭松森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郭松森先生向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事项
    为了不断推进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设备制
造商向‘产品+应用+服务’的综合提供商转变;以合资合作联盟,通过政府购买
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平台,向下游养护施工领域扩展;积极参
与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需要经营资金
的保障。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和保证公司经营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郭松森先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2、关联关系说明
    郭松森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郭松森先生向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2016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
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郭松森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其持有公司
118,194,3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94%。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郭松森先生与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签署了《公司借款协议》:借款金额为
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利率按控股股
东股权质押购回利率5.5%确定为本次借款利率;还款方式为借款期限到期后公司
直接将该借款缴存至郭松森先生指定银行账户;借款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扩大产业规模及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将对公司整
体实力和盈利能力的提升产生积极意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不构成不利影响。
       五、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未与该关联人发生各类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借款事项的充分了解,及对本事项涉及的相关资
料予以核查,我们认为该项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满足公司扩大产业规模
及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该议案的审议、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决策和
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借款利率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此次公司控股股
东郭松森先生向公司提供借款,可以满足公司扩大产业规模及生产经营所需资
金,将对公司整体实力和盈利能力的提升产生积极意义。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
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郭松森先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
为一年,利率按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购回利率5.5%确定为本次借款利率。
   七、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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