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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鞍股份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8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315                                 公司简称:福鞍股份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 32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7
四、   附录.....................................................................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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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穆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健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1,083,809,564.41            1,060,906,232.63                          2.16
归属于上市公司
                     653,004,676.66                638,524,241.25                        2.27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
                     -34,915,531.08                  1,333,387.56                -2,718.56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营业收入             284,514,117.16                315,980,380.43                    -9.96
归属于上市公司
                      34,480,435.41                 41,213,889.47                   -16.34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30,914,192.84                 34,201,401.76                    -9.61
常性损益的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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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5.26                       8.29     减少 3.03 个百分点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1724                     0.4637                -62.82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项目
                         (7-9 月)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
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
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        1,302,929.71          4,117,861.13
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
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
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
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
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
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
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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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
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
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
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
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
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营业外支出负数重分类
                          -270.23                 16,568.05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母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
所得税影响额           -178,073.00               -568,186.61   政府补助
                                                               2,728,960.74,所得税率
                                 5 / 32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为 15%,子公司计入当期
                                                                             损益的政府补助为
                                                                             1,405,468.44,所得税率
                                                                             为 2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合计                     1,124,586.48            3,566,242.57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12,978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全称)           量            (%)       条件股份数         股份状态          数量
                                                  量
辽宁福鞍控股有                                                                               境内非国有法
                  121,912,500       60.96     121,912,500          质押      30,000,000
限公司                                                                                           人
李士俊            13,350,000         6.68                          质押      10,000,000       境内自然人
万洪波             8,437,500         4.22                          质押          8,000,000    境内自然人
杨阳               1,544,370         0.77                          无                         境内自然人
吕全福             1,526,792         0.76                          无                         境内自然人
吕青               1,306,685         0.65                          无                         境内自然人
蔡新炜             1,288,941         0.64                          无                         境内自然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摩根
士丹利华鑫多因          962,415      0.48                          无                              其他
子精选策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蔡欢                    641,700      0.32                          无                         境内自然人
张国荣                  633,036      0.32                          无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                       股份种类及数量
                                            量                            种类                数量
李士俊                                             13,3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350,000
万洪波                                              8,437,500       人民币普通股                   8,437,500
杨阳                                                1,544,370       人民币普通股                   1,544,370
吕全福                                              1,526,762       人民币普通股                   1,526,762
吕青                                                1,306,685       人民币普通股                   1,306,685
蔡新炜                                              1,288,941       人民币普通股                   1,288,94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                             962,415      人民币普通股                     962,415
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 32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蔡欢                                                 641,700   人民币普通股               641,700
张国荣                                               633,036   人民币普通股               633,036
曹维勇                                               592,700   人民币普通股               592,7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吕全福与吕青为父女关系,蔡新炜与蔡欢为姑侄关系。
的说明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无
股数量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变动比例
           科目         本期末数                 期初数                           原因
                                                                 (%)
                                                                           主要系本期末保证金
   货币资金                                                                减少及银行存款减少
                       58,590,585.52         131,650,588.41       -55.50
                                                                           所致
                                                                           主要系回款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
                       30,905,000.00          14,541,509.00       112.53   增多所致
                                                                           主要系应收账款回款
   应收账款
                      342,656,640.13         261,295,017.52        31.14   减慢所致
                                                                           主要系支付供应商预
   预付款项
                       57,324,655.14          42,172,304.90        35.93   付款增多所致
                                                                           主要系年初出口退税
   其他应收款
                             65,717.57            674,161.21      -90.25   款未收回所致
                                                                           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191,407.52          13,460,266.42       -54.00   发票开回所致
                                                                           主要系本期购买大型
   在建工程
                       25,907,011.76          19,192,198.34        34.99   机床所致
                                                                           主要系本期末增值税
   应交税费
                        3,435,008.03           1,002,513.43       242.64   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 10 股转增
   股本
                      2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   10 股所致
                                               7 / 32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变动比例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原因
                                                             (%)
                                                                       主要系本期增值税上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36,278.29         3,982,517.74       -66.45   缴金额减少所致
                                                                       主要系本期贷款金额
财务费用
                      6,864,815.01        14,289,209.54       -51.96   减少所致
                                                                       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
营业外收入
                      4,134,429.18         8,395,285.75       -50.75   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                                                         主要系经营性现金流
现金流量净额        -34,915,531.08         1,333,387.56    -2,718.56   入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                                                         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
现金流量净额         -7,448,026.24       -12,705,599.72       -41.38   投入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                                                         主要系本期贷款金额
现金流量净额        -40,190,037.34       -10,898,008.61       268.78   减少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                                                         主要系本期末保证金
物净增加额          -79,494,579.89       -19,142,667.55       315.27   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月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披露
的公告临2016-24《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公告》。
    7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766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
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8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766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辽宁福
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
明和解释。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于2016年9月28日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内容详见2016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告》(临2016-049)。
                                           8 / 32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未
                                                                                  是   能及
                                                                             是
                                                                                  否   时履
                                                                             否
                                                                                  及   行应
                                                                             有
承诺背   承诺   承诺                                            承诺时间及        时   说明
                                        承诺内容                             履
  景     类型   方                                                期限            严   未完
                                                                             行
                                                                                  格   成履
                                                                             期
                                                                                  履   行的
                                                                             限
                                                                                  行   具体
                                                                                       原因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间接
与首次          实际
                       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2014/04/14
公开发   股份   控制
                                                                 上市后 36   是   是
行相关   限售   人吕   不超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个月
的承诺          世平   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或离职
                       等原因而失效。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
                       持福鞍重工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与首次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福鞍重工上     2014/04/14
公开发   股份   控股
                       市后六个月内如福鞍重工股票连续二十个      上市后 36   是   是
行相关   限售   股东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个月
的承诺
                       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福
                       鞍重工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如遇除权除息,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
                       作相应调整。
与首次          持股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2014/04/14
         股份
公开发          5%以                                             上市后 12   是   是
         限售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
行相关          上股                                               个月
                                             9 / 32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承诺          东李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
                士俊
                       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
                       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申报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所持福
                       鞍重工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福鞍重工上市后
                       六个月内如福鞍重工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福鞍重
                       工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
                       除权除息,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作相
                       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或
                       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
                持股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持有的股份。
与首次
                5%以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     2014/04/14
公开发   股份
                上股                                             上市后 12   是   是
行相关   限售          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申报离职后半
                东万                                               个月
的承诺                 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述承
                洪波
                       诺不因其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
                       失效。
                间接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
与首次          持股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     2014/04/14
公开发   股份   5%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      上市后 36   是   是
行相关   限售   上股
                                                                   个月
的承诺          东吴   有的股份。
                 迪
                       吕世平(以下简称“本人”)作为辽宁福
                       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重
                       工”)的实际控制人,特郑重声明如下:
与首次          实际   一、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福鞍重
         解决
公开发          控制   工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的现有业务 2012/02/23
         同业                                                                否   是
行相关          人吕   与福鞍重工(含福鞍重工下属企业,下同) 长期有效
         竞争
的承诺          世平   的现有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为避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将
                       来与福鞍重工发生同业竞争,本人进一步
                       作出以下明示且不可撤销的承诺。
                                           10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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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任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
                       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
                       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
                       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等形式)直接或间
                       接从事或参与,或者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
                       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
                       何形式支持除福鞍重工以外的其他第三方
                       从事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
                       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
                       3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其
                       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介入任何与福鞍重
                       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辽宁福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作为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福鞍重工”)的控股股东,特郑
                       重声明如下:
                       一、本公司及下属企业(福鞍重工及其下
                       属企业除外,下同)的现有业务与福鞍重
                       工(含福鞍重工下属企业,下同)的现有
                       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为避免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将来与福鞍
                       重工发生同业竞争,本公司进一步作出以
                       下明示且不可撤销的承诺。
                       1、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形式
与首次
         解决          (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
公开发          控股
         同业          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     长期有效   否   是
行相关          股东
         竞争          公司股票或参股等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
的承诺
                       或参与,或者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福鞍
                       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支
                       持除福鞍重工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从事与福
                       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 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
                       式直接或间接介入任何与福鞍重工目前及
                       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11 / 32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李士俊(以下简称“本人”)作为辽宁福
                       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重
                       工”)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特郑
                       重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福鞍重
                       工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的现有业务
                       与福鞍重工(含福鞍重工下属企业,下同)
                       的现有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为避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将
                       来与福鞍重工发生同业竞争,本人进一步
                       作出以下明示且不可撤销的承诺。
                持股   1、本任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
与首次
         解决   5%以   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
公开发
         同业   上股   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   长期有效     否   是
行相关
         竞争   东李   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等形式)直接或间
的承诺
                士俊   接从事或参与,或者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
                       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
                       何形式支持除福鞍重工以外的其他第三方
                       从事与福鞍重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
                       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
                       3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以其
                       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介入任何与福鞍重
                       工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万洪波(以下简称“本人”)作为辽宁福
                       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重
                       工”)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特郑
                       重声明如下: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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