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金盾股份: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8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092
      2016 年 10 月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淼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鹏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何鹏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856,659,507.75                   839,605,571.36                        2.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73,190,419.92                   546,995,123.17                        4.79%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90,017,578.96                 17.10%          255,159,111.62                 6.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208,049.90                 19.93%           34,195,296.75                 1.29%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2,638,618.42                 20.69%           31,451,825.69                 0.3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9,550,479.63                70.4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28.57%                     0.21                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                 28.57%                     0.21                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1%                   0.22%                    6.06%               -0.3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368,723.03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1,110.02
减:所得税影响额                                                               484,141.95
合计                                                                          2,743,471.0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持续成长性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地铁、隧道、核电等领域。此类项目主要为政府主导型投资建设项目。
如果国家及地方政府放缓地铁、隧道的投资建设,公司主要产品及募投项目是否能够取得良
好的投资回报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存在一定的成长性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坚持
自主创新,研究和开发了“地下空间污染空气智能化净化系统”,新产品的开发与推广将有效
拓宽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此外,公司拟通过投资、并购等方式推进公司“双主业”发展的战
略部署,扩大产业规模、延伸业务领域,以降低产品项目单一带来的持续成长性风险。
     2、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的风险
     公司重视技术创新与新产品研发工作,坚持高端产品的开发和生产,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形成了具备相应高素质的技术团队。若公司不能紧跟国内外通风机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充
分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个性需求,后续研发投入不足,或在技术更新、新产品研发过程中出现
研究方向偏差、无法逾越的技术问题、产业化转化不力等情况,将可能使公司丧失技术和市
场的领先地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应对措施:公司已通过与行业内权威
研发机构、高等院校等建立密切合作关系,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等方式,提高企业的自主创
新与联合开发能力。未来,公司将不断加强高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积极开展与行业内知名
研究机构的合作,消化吸收各类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拓宽现有产品应用
领域,以降低核心技术被超越带来的经营风险。
     3、核心技术流失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的技术含量较高,多数核心技术为公司自主创新。但随着通风机行业的发
展,业内人才需求增大,人才竞争日益激烈,如果发生研发和技术队伍人才流失或严重技术
泄密现象,将对公司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应对措施:公司具有良好的人才“内部培养”与“外
部引进”制度和比较完善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了一套核心技术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开发的保密制度,并与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对可能产生的泄密问题严
加防范。公司还不断加强高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积极开展与行业内知名研究机构的合作,
消化吸收各类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拓宽现有产品应用领域,以降低核心
技术被超越带来的风险。
     4、经营活动中的财务风险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对资金的周转要求提高,且按照流体机械产品行业
的惯例,公司产品验收合格后一般用合同金额的 10%左右货款作为质保金,于项目工程整体
安装调试并经检验合格后 1-2 年内收回。同时,公司的部分客户付款审批流程时间较长,从
申请付款到最终收到款项的时间跨度较长,由于结算周期较长,导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速
度较慢,应收账款余额较大,若公司客户出现经营不善,不能及时还款,公司可能存在发生
坏账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将不断拓宽融资渠道,落实应收账款回收责任制等措施,注重
挖掘各行业具有雄厚资金实力和优良资信记录的优质客户,并与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保证
公司应收账款能够及时的收回。此外公司还采取了明确信用审批权限,严格规范信用审批程
序,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加大应收账款责任制实施力度,增强了对业务人员在回款工作方面
的考评力度。加强与客户之间的沟通,加快回款的速度,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
使用效率。
     5、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进入资本市场后,公司的资产、业务、项目、人员等各方面的规模在迅速扩大,公
司在发展战略、制度建设、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将面
临更大挑战。 应对措施:公司通过良好的人才引入和激励机制,不断引进大量人才,特别是
技术、研发、管理、销售等方面的高级人才,充实公司现有管理团队,并结合企业内部不断
完善的培训制度,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素质,逐步建立起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高效管理体系
和经营管理团队,以确保公司稳定、健康发展,降低经营风险。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2,663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周建灿                   境内自然人            21.52%      34,428,000           34,428,000 质押                 34,400,000
王淼根                   境内自然人            17.15%      27,432,000           27,432,000 质押                  5,950,000
陈根荣                   境内自然人            12.66%      20,256,000           15,192,000 质押                  6,780,000
周纯                     境内自然人            10.76%      17,220,000           17,220,000 质押                 17,200,000
马夏康                   境内自然人             3.17%          5,064,000         5,064,000 质押                  5,000,000
上海盛万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5%          3,600,000
张春美                   境内自然人             0.74%          1,182,000
张国娟                   境内自然人             0.51%           810,000
许煜                     境内自然人             0.51%           808,760
王苗鑫                   境内自然人             0.38%           611,321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陈根荣                                                  5,064,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64,000
上海盛万投资有限公司                                    3,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600,000
张春美                                                  1,182,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82,000
张国娟                                                   8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10,000
许煜                                                     808,760 人民币普通股                                     808,760
王苗鑫                                                   611,321 人民币普通股                                     611,321
石裴龙                                                   510,500 人民币普通股                                     510,500
陈佰忠                                                   507,100 人民币普通股                                     507,100
陈铭权                                                   397,200 人民币普通股                                     397,200
郭文涛                                                   377,296 人民币普通股                                     377,29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周建灿、周纯系父子关系,两者互为一致行动人,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未
动的说明                    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
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
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分析
    (1)货币资金较 2015 年末减少 4,729.63 万元,下降 63.92%,主要系归还银行贷款及募集
资金支付工程设备款所致。
    (2)预付款项较 2015 年末增加 759.29 万元,增长 144.23%,主要系公司采购部份材料及
研发项目预付款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 2015 年末增加 1,235.12 万元,增长 83.68%,主要系公司工程项目保证
金增加所致。
    (4)存货较 2015 年末增加 1,184.87 万元,增长 47.36%,主要系收入增长以及万达项目的
展开,采购物资增加所致
    (5)递延所得税资产较 2015 年末增加 273.55 万元,增长 28.72%,主要系企业资产减值损
失计提增加所致。
    (6)应付票据较 2015 年末增加 3,360.70 万元,增长 119.17%,主要系支付采购款开具商业
承兑汇票和向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所致。
    (7)预收账款较 2015 年末减少 1,821.99 万元,下降 73.80%,主要系部份项目今年发货确
认收入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较 2015 年末减少 212.56 万元,下降 46.77%,主要系期初金额中包含了
2015 年度的年终奖。
    (9)应付利息较 2015 年末减少 5.08 万元,下降 40.23%,主要因为本期末银行贷款与去年
同期减少所致。
    二、利润表分析
      (1)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 138.20 万元,增长 83.99%,系公司 2015 年上半年流动资
金贷款少,产生利息支出相应较小所致。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 19.87 万元,下降 36.95%,系公司赞助公益事业支出减少
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 4,650.16 万元,增长 70.40%,系公司收
到货款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 5,036.15 万元,增长 89.09%,系公司
2015 年度募投项目投入建设资金多于本报告期投入建设资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 6,892.22 万元,增长 71.79%,系公司归
还贷款资金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长额较去年同期增加 16,578.63 万元,增长 75.85%,系上述指标
综合影响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5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5,159,111.62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6.50%;实现
净利润 34,195,296.75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29%。净利润增长幅度小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主
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增加流动资金贷款,从而财务费用增加,同时应收账款增长导致计提的资
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其中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0,017,578.96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7.10%,实现净利润 14,208,049.90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9.93%。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于 7 月与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苏州市轨道交通 3 号线工
程风机采购项目订货合同,合同金额为 30,027,569 元人民币。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过度依赖单一供应商的情形,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化是根据业务需
要进行采购引起的,属正常变化,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过度依赖单一客户的情形,前五大客户的变化对公司经营无重大
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 2016 年度经营计划,进一步加大地铁、隧道及核电市场开发力度,
同时稳步推进研发创新、成本控制、优化组织架构与公司流程、人才引进和培养、内部风险
控制等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发展“第二主业”,公司本年度经营计划未发生重大变更。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
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
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
承诺
收购报告
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
承诺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1、公司股票上市后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2、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股及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控股股
           周纯;周建 股份限售 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3、若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2014 年 12 2017-12-3 正常履行
           灿          承诺       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其将通过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 月 31 日     1        中
                                  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4、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
首次公开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发行或再                          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融资时所                          \"1、公司股票上市后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作承诺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2、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
                       股份限售                                                        2014 年 12 2017-12-3 正常履行
           马夏康                 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3、自公司
                       承诺                                                            月 31 日   1        中
                                  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
                                  将相应进行调整。\"
           陈根荣;上              \"1、公司股票上市后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股份限售                                                        2014 年 12 2015-12-3 已履行完
           海诚鼎二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承诺                                                            月 31 日   1        毕
           期股权投               股份;2、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资基金合               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3、自公司
伙企业                 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有限合               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
伙);杭州              将相应进行调整。\"
诚鼎创业
投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上海盛万
投资有限
公司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如因个
                       人其他投资需求急需资金周转时,将首先采取其他融资渠
                       道予以解决;如确需减持股份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直
                       接在二级市场交易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其减持价格及减持数量如下:(1)锁定期满后第一年
                       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 10%,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
                       过其持股数量的 10%;(2)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如违反上述承
                       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周建灿就股份锁定的承诺:1、除前述锁
                       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2、如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
周建灿;周 股份减持 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 2014 年 12 2019-12-3 正常履行
纯          承诺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月 31 日      1        中
                       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若其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其将通过
                       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4、自公司股票上市至
                       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
                       调整;5、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6、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
                       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如因个
            股份减持                                                         2014 年 12 2019-12-3 正常履行
王淼根                 人其他投资需求急需资金周转时,将首先采取其他融资渠
            承诺                                                             月 31 日   1        中
                       道予以解决;如确需减持股份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直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接在二级市场交易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其减持价格及减持数量如下:(1)锁定期满后第一年
                    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 20%,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
                    过其持股数量的 20%;(2)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如违反上述承
                    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自然人股东王淼根就股份锁定的承诺:1、除前述锁
                    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2、如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
                    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若其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其将通过
                    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4、自公司股票上市至
                    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
                    调整;5、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6、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
                    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如因个
                    人其他投资需求急需资金周转时,将首先采取其他融资渠
                    道予以解决;如确需减持股份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直
                    接在二级市场交易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其减持价格及减持数量如下:(1)锁定期满后第一年
                    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 20%,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
                    过其持股数量的 20%;(2)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股份减持                                                         2014 年 12 2017-12-3 正常履行
陈根荣              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如违反上述承
         承诺                                                             月 31 日   1        中
                    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自然人股东陈根荣就股份锁定的承诺:1、除前述锁
                    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2、如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
                    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若其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其将通过
                      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4、自公司股票上市至
                      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
                      调整;5、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6、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
                      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上海诚鼎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如其确
二期股权              需减持股份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直接在二级市场交易
投资基金 股份减持 进行减持,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2014 年 12 9999-12-3 已履行完
合伙企业 承诺         产(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 月 31 日        1        毕
(有限合              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如违反上述承诺,愿
伙)                  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其将
           股份减持                                                           2014 年 12 2017-12-3 正常履行
马夏康                通过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承诺                                                               月 31 日   1        中
                      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经 201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
                      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二)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根据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201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上市后适用的<公
                      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公司章程》(2014 修订),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
                      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
浙江金盾              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
                                                                              2014 年 12 9999-12-3 正常履行
风机股份 分红承诺 展,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坚持按照法
                                                                              月 31 日   1        中
有限公司              定顺序分配利润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2、利润
                      分配形式: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股票与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分
                      配股利。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
                      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在股
                      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的情况
                      下,可以采用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应每
                      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
                      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利分配。3、
                      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期间间隔 (1)实施现
                      金分配的条件       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