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13亿元公司债券的申请,已于2007年12月27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7年第191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 特此公告。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2日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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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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