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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鸣科化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8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开展硝酸甲胺销售业务,需在公司经营
范围中增加上述业务。据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营范围进行修订,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增加“硝酸甲胺销售业务”,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
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章程》经营范围具体修订如下: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原文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硝酸铵、
硝酸钠、浓硝酸、一甲胺、苦味酸、黑索金、铝粉、石蜡、工业酒精、亚硝酸钠、
氯酸钾、铅丹、醋酸丁酯、过氯乙烯销售,矿业开发、加工、销售,危险货物运
输、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租赁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机械设备、汽车租赁,
销售汽车、机械设备、房屋,民用爆炸物品包装材料、设备生产和销售,精细化
工产品、田菁粉、塑料制品销售,爆破技术转让,爆破器材生产工艺技术转让,
农产品收购。
     现修订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硝酸铵、
硝酸甲胺、硝酸钠、浓硝酸、一甲胺、苦味酸、黑索金、铝粉、石蜡、工业酒精、
亚硝酸钠、氯酸钾、铅丹、醋酸丁酯、过氯乙烯销售,矿业开发、加工、销售,
危险货物运输、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租赁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机械设备、
汽车租赁,销售汽车、机械设备、房屋,民用爆炸物品包装材料、设备生产和销
售,精细化工产品、田菁粉、塑料制品销售,爆破技术转让,爆破器材生产工艺
技术转让,农产品收购。
     上述修订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意见为准。《公司章程》其他条
款不作修订。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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