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保本理财产品
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1.6亿元低风险短期保本理财产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4】1102)文件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237,989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7.06 元/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共 计 人 民 币 2,062,999,982.34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共 计 人 民 币
45,310,377.24 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17,689,605.10 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11 月 12 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德勤华永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及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4)第 1112 号《验资报
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63亿元,在扣除发行费
用后实际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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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环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一期项目(微
1 130,000 100,000
小化系统模组制造新建项目)
高传输高密度微型化无线通信模块制
2 59,000 59,000
造技术改造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不超过47,300 不超过47,300
合计 236,300 206,3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
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
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
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
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16-032《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进行低风险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
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2、投资行为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一年。
3、投资品种及范围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该等理财产品的
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级以上的债券资产、回购、现金、存款、银行票据、
信托计划及其它安全性较高的投资工具,须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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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保本承诺。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低风险短期
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证券及衍生品投资、委托贷款(包括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
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同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4、预期收益
预计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息。
5、资金管理
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须设立专用帐户,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同时依照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进
行备案及公告相关事项。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
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
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然后再由董事长审批。
2、公司稽核室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审慎性原则,合理
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
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在实际进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时,将提前向保荐机构提交拟购
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明细及其产品说明书,经保荐机构确认投资行为的合规性、明
确同意后方进行操作。
6、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
保本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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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和《环旭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议案《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
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保本理财产品
投资的议案进行了充分审核,监事会认为: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用于进行低风险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
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环旭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已经公司第三届第十五次董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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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届第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短期
保本理财产品。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
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
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八、备查文件
1、《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等相
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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