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哈密易世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哈密易世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
意注销全资子公司哈密易世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哈密易世达)。本次注销事项
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名 称:哈密易世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 所: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延安路18号华庭国际1-1-1001
4、法定代表人:吴爱福
5、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
6、成立日期:2014 年 12 月 1 日
7、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能源设备销售及维护;余热发电技术、环保、
节能、新能源工程的设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工程安装及
总承包;机械、电气自动化控制设备及其零部件的研发、组装、销售;货物、技术进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计10,411,991.14元,净资产
10,404,372.72元,负债总计7,618.42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473,193.37元。(上
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哈密易世达的设立主要是为开展并网光伏发电业务的前期工作,但自其成立以
来,业务开展缓慢,一直未达到预期效果。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为精简组织结构,
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公司决定注销哈密易世达。
本次注销哈密易世达将使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相应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报
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时,注销哈密易世达
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哈密易世达的相关注销手续,并密切关注相
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