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工作细则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裁,总裁的任免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总裁受董事会的委托,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接受监事会监督。
第三条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总裁职权、总裁责任、总裁工作机构及工作程序等事项。
第二章 总裁职权
第四条 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一) 组织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
作;
(二)拟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及年度经营计划,并报董事会批准;
(三)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拟订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和
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并报董事会批准;
(四)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并报董事会批准;
(五)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并报董事会批准;
(六)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制订公司具体规章制度,并监督执
行;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
(八)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九)拟订公司员工工资、福利方案和奖惩方案,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升级、加薪、
奖惩及辞退;
(十)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公司投资计划,实施董事会授权额度内的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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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根据董事会决定,处置公司法人财产和购置公司固定资产;
(十二) 根据董事会决定,按照财务制度,审批公司的财务支出款项,审批公司日
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开支;
(十三)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委托对外代表公司;根据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
签署各种合同和协议;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十四)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五)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授予总裁的决策权限范围:
(一)审批非关联交易总金额 500 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下、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
关联交易总金额在 30 万元以下的除对外投资、委托理财和对外担保事项外的资产收购
出售及日常经营事项,并签署相应合同;
(二)审批单笔金额在 500 万元(含)以下的融资或财产抵押。
第三章 总裁责任
第六条 总裁履行下列责任:
(一) 维护公司股东的权益,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正确处理股东、公司和员
工的利益关系;
(二) 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不得变
更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
(三)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
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并保证报告的真实性;
(四) 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计划,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
产经营经济指标的完成;
(五) 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为监事会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积极配合
监事会开展工作,接受询问和调查。
(六) 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七)采取切实措施,推进本公司的技术进步和本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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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总裁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注重精神文明建
设、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素质和政治素质,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逐步改善员工的物质文
化生活条件,注重员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七条 总裁离任时,应进行离任审计。
第四章 总裁工作机构及工作程序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设置和调整由董事会决定,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设置
和调整业务部门及其负责的经营管理工作。
第九条 总裁办公会议制度
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制度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议事制度,讨论有关公司经营、
管理、发展等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各下属公司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涉及公司创
新业务投资事项,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决定。凡须经
总裁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总裁应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决策的
科学性和正确性。
总裁办公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
总裁办公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参加人员为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总裁助理,必要时,可扩大到部门经理,总裁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召开总裁
办公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一日前由总裁办公室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全体与会人员。参
加会议人员必须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到会的,需提前请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裁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总裁办公会议:
(一) 总裁认为必要时;
(二) 其他副总裁提议时;
(三) 董事会提议时。
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主持召开,或由总裁指定一名副总裁代其召集主持会议。
总裁办公会议的会议记录,须经与会人员签字确认,作为公司档案进行保管;需要
形成会议纪要、决定等文件的,经班子成员会签后送达有关人员;对需要向董事会报批
的事项,必须形成书面文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才能实施。
第十条 总裁报告制度
总裁应根据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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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二) 公司重大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
(三) 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
(四) 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五) 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 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程序。
总裁按照公司相关专项管理制度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投资项目、人事管理、财务管理、
对外担保、采购招标、资产管理等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三条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 本细则解释权属董事会。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