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用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
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
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
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业务发展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事先通知上
会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师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是中国建立最早和最有影响的会计
师事务所之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从业资格。2010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获得首批H股审计执业资格;2010
年12月改制成为国内第一家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经过八十余年的长足发
展,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
的地位。2001年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签发国内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数量排行榜上一直保持第一。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4年公布的全国百
家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中排名第四位。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
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
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
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同时认为此次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且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