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在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 1769 号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到会出席董事 6 名(董事方晓耀因事无法
参加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黄家骝出席),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
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代理董事长李芳英女士召集和主持,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
决议:
一、全体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 年第三
季度报告》。
二、全体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应收
款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全体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
子公司上海神开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向上海神开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增资 10,000 万元人民
币,增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为 33,739 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股东大会召集事项董事
会将另行审议决定并披露。
四、全体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孙大建投弃权票,理由如下:鉴于公司财务报告出现过会计差错,
建议公司与更具有公信力和知名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合作,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财
务及内控管理水平。
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股东大会召集事项董事会将另行审议决定
并披露。
上述各项议案公告全文详见 2016 年 10 月 27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