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发出通知,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收到监事表决票 3 份,实际收到监事表决票 3 份。本次会议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高铁轴承相关业务及转让“高速精密重载轴承
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部分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此次转让高铁轴承有关业务及转让“高速精密重载轴承
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部分资产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2、本次拟转让的高铁轴承有关业务及资产通过产权交易市场进行公开挂牌交
易的方式,并以评估值作为最终挂牌底价,相关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保证交易
价格的公允性;
3、公司本次转让“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形成的部分资
产 3,322.82 万元,占该项目估算总投资的 20.64%,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总额的
31.65%;本次转让的募投项目部分资产的相关业务在达产年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
为 9,230 万元和 1,339 万元,分别占“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
原预计总收入和利润总额的 41.39%和 38.32%;上述比例均未超过 50%,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转让“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部分资产至合资公
司实施,将加速相关业务的产业化及效益的最大化;公司保留牵引电机轴承业务,
并继续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本次业务转让所得款项优先将转
让资产中涉及的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继续用于募投项目
的后续投入,有利于募集资金的监管;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相关资金的处
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转让高铁轴承有关业务及转让“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
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部分资产,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关于转让高铁轴承相关业务及转让“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
设项目”部分资产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