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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创业:内部控制制度修订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7
内部控制制度修订说明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修订说明
条款            原文                 拟修订为             修订说明
         凡涉及的以下内容:    相应修订为:
         1、广夏(银川)实业   1、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 公司、职务名称发生
全文     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变更。
         2、总裁               2、总经理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修订说明
条款            原文                 拟修订为             修订说明
         凡涉及的以下内容:    相应修订为:
         1、广夏(银川)实业   1、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 公司、职务名称发生
全文     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变更。
         2、总裁               2、总经理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修订说明
条款            原文                 拟修订为             修订说明
         凡涉及的以下内容: 相应修订为:
全文     广夏(银川)实业股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 公司名称发生变更。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修订说明
条款            原文                 拟修订为             修订说明
         凡涉及的以下内容: 相应修订为:
全文     广夏(银川)实业股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 公司名称发生变更。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五、《独立董事制度》的修订说明
条款            原文                 拟修订为               修订说明
         凡涉及的以下内容:    相应修订为:
         1、广夏(银川)实业   1、宁 夏 西部创 业 实 业 公司、机构名称发生
全文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
         2、董事局             2、董事会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
      任职资格                 职资格及独立性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应
      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       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
      (一)根据法律、行       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定,具备担任上市公       的资格;
      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备《指导意见》
      (二)具备《指导意       所要求的独立性;
      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
      (三)具备上市公司       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
      运作的基本知识,熟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章及规则;
      规、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
      (四)具有五年以上       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     1、将第二章、第三
      法律、经济或者其他       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     章内容合并为“第二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       工作经验;               章独立董事的任职
      必须的工作经验;                                  资格及独立性”;
                               (五)《公司章程》规
      (五)《公司章程》       定的其他条件。           2、原制度第十二条
第 二 规定的其他条件。                                  和第十三条内容重
章                                                      复,删除第十三条,
                               第十二条 对独立董事      并根据《深圳证券交
      第十二条 对独立董        任职资格的考察应充分
      事任职资格的考察应                                易所独立董事备案
                               依据法律、法规及中国     办法》对第十二条进
      充分依据法律、法规       证监会的规范性文件规
      及中国证监会的规范                                行补充。
                               定。独立董事不得由下
      性文件规定。独立董       列人员担任:
      事不得由下列人员担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
      任:                     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一)在公司或者其       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
      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会关系;
      及其直系亲属(配偶、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
      父母、子女、兄弟姐       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
      妹等)、主要社会关       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
      系(配偶的父母、子       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
      女的配偶、兄弟姐妹       东及其直系亲属;
      的配偶、配偶的兄弟
      姐妹等);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
                               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二)直接或间接持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
      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       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
      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       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
      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系亲属;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
       属;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
       (三)在直接或间接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
       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其直系亲属;
       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   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
       员及其直系亲属;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四)拟任职前一年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
       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
       列举情形的人员;     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
                            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五)为公司或者其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
       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法律、咨询等服务的
       人员;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六)《公司章程》   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   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
       事的情形适用于独立   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
       董事。               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     东单位任职;
      独立性                (七)近一年内曾经具
      第十三条下列人员不    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
      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    的人员;
      董事:                (八)被中国证监会采
      (一)在公司或者其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且仍处于禁入期的;
      及其直系亲属、主要    (九)被证券交易所公
      社会关系(直系亲属    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
      是指配偶、父母、子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女等;主要社会关系    管理人员的;
      是指兄弟姐妹、岳父    (十)最近三年内受到
      母、儿媳女婿、兄弟    中国证监会处罚的;
      姐妹的配偶、配偶的
      兄弟姐妹等);        (十一)最近三年内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二)直接或间接持    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    的;
第 三 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
章    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十二)深圳证券交易 同上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    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    第十三条 公司的主要
      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    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    系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在
      员及其直系亲属;      独立董事的提名、发表
      (四)最近一年内曾    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
      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    表决等问题上对独立董
      情形的人员;          事施加影响,以致于影
                            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五)为公司或者其
      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的
      人员;
      (六)本章程规定的
      其他人员;
         (七)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四条公司的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存在
         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不得在独立董事的
         提名、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表决等问
         题上对独立董事施加
         影响,以致于影响独
         立董事的独立性。
第 四                           章节序号变更:
至 第                           “第四章”变更为“第
八章、                          三章”,“第五章”变
第 十                           更为第四章,以此类推;
五 条                           “第十五条”序号变更
至 第                           为第“第十四条”,第
三 十                           十六变更为第十五条,
八条                            以此类推
       六、《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修订说明
条款            原文                 拟修订为               修订说明
         凡涉及的以下内容: 相应修订为:
全文     广夏(银川)实业股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 公司名称发生变更。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第 六 有《公司法》第一百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 《公司法(2013 年修
条 第 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 十 六 条 规 定 情 形 之 一 订)》相应条款发生
(一) 一的;            的;                       变动。
款
       七、《总经理工作规则》的修订说明
条款            原文                 拟修订为               修订说明
         凡涉及的以下内容:    相应修订为:
         1、广夏(银川)实业   1、宁 夏 西部创 业 实 业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机构、职务名
全文                                                    称发生变更。
         2、总裁               2、总经理
         3、综合办公室         3、办公室
      有《公司法》第 57
      条、第 58 条规定的情     有《公司法》第 146 条
      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
第 四 人员、不得担任公司       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 根据《公司法(2013
      的总经理。在公司控       总经理。在公司控股股 年修订)》进行修订。
条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
      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       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
      其他职务的人员,不       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
      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       人员职务。
      务。
       八、《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修订说明
条款            原文                 拟修订为               修订说明
         凡涉及的以下内容:    相应修订为:
         1、广夏(银川)实业   1、宁 夏 西部创 业 实 业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机构、职务名
全文     2、董事局             2、董事会                称发生变更。
         3、董事局主席         3、董事长
         4、总裁               4、总经理
                               本办法所称公开募集资
      本办法所称公开募集       金(以下简称“募集资
      资金(以下简称“募       金”)是指公司通过公
      集资金”)是指公司       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
      通过公开发行证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公开发行股票、配股、
第 二 (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
条    股票、配股、增发、                                范运作指引》6.1.1
                               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
      发行可转换债券等)                                条补充修订
                               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
      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       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
      特定用途的资金。         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
                               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
                               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的
                               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
                               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新增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     范运行指引》6.1.2
                               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     条增加。
                               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
                               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
                               证。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
      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
      续,由具有证券从业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第 三 出具验资报告,并按 删除
条    照招股说明书(或其
      他公开募集资金说明
      书,下同)承诺的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
      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
      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第 四 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 删除
条    集资金使用监督的三
      方协议并报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公告协
      议主要内容。
      第五条 募集资金只
      能用于公司在发行申
      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
第 五 资金使用项目。公司 删除
      变更募集资金使用项
条
      目必须经过股东大会
      批准,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和其他相关法
      律义务。
    公司董事局负责制     拆分为两条:
      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
      用计划,组织募集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
      金使用项目的具体实   责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
      施,做到募集资金使   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
      用的公开、透明和规   金使用项目的具体实
      范。                 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
第 六                      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条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通
      过公司子公司或公司   第五条 募集资金使用
      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公司
      的,公司应当采取适   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当措施保证该子公司   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
      或被控制的其他企业   公司或被控制的其他企
      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   业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
      定。                 定。
第 七                      序号变更为“第六条”
条
第 八
                           序号变更为“第七条”
条
                           第八条 公司应配合保
                           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新增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范运行指引》6.1.5
                           保荐工作指引》及本章     条增加。
                           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的持续督导工作。
第 二 募集资金的存放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章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
    公司应当在银行设   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
      立专用账户存储募集   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资金,并与开户银行   户”),募集资金应当
      签订募集资金专用账   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
      户管理协议。专用账   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第 十 户的设立由公司董事   作其他用途。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局批准,在公司申请
条                                                  范运行指引》6.2.1
      公开募集资金时,该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     条修订。
      账户的设立情况及相   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
      关协议与申请材料一   资金专户。
      并报中国证监会、宁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
      夏证监局和深圳证券   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
      交易所备案。         下简称“超募资金”)
                           也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认为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在
          募集资金的数额大,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
          并且结合投资项目的   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信贷安排确有必要在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
          一家以上银行开设专   下简称“商业银行”)
          用账户的,应坚持集   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
          中存放、便于监督的   下简称“协议”)。协
          原则,同一投资项目   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
          的资金须在同一专用   容:
          账户存储,但专用账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
          户数不能超过证券监   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管部门、证券交易或   (二)募集资金专户账
          结算机构限制的户     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
          数。                 资金项目、存放金额;
          第十二条 对专用账    (三)公司一次或者十
          户资金的调用计划由   二个月内累计从该专户
          公司董事局会议决议   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批准。公司从专用账   5,000 万元人民币或者
          户调用募集资金时,   募集资金净额的 10%的,
          应向开户银行提供由   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
          董事局作出的最近一   时通知保荐机构;
          期调用募集资金的半
          年计划,作出该计划   (四)商业银行每月向
          的董事局会议召开日   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
          至向开户银行提供该   并抄送保荐机构;
                                                        将第十一条至条十
第   十   计划的期限不得超过   (五)保荐机构可以随     四条合并为第十一
一   条   半年。               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     条,并根据《深圳证
至   第   第十三条 公司就专    资料;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十   四   用账户与开户银行签   (六)保荐机构的督导     公司规范运行指引》
条        订的协议应包括以下   职责、商业银行的告知     6.2.2 条修订。
          内容:               及配合职责、保荐机构
          (一)公司与开户银   和商业银行对公司募集
          行同意将公司每季度   资金使用的监管方式;
          的资金使用数额及时   (七)公司、商业银行、
          向宁夏证监局报告;   保荐机构的权利、义务
          (二)公司及开户银   和违约责任;
          行同意配合中国证监   (八)商业银行三次未
          会、宁夏证监局或保   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
          荐机构对专用账户有   账单或者通知专户大额
          关资料的查阅。       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
          第十四条 公司应积    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
          极督促存储募集资金   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
          的商业银行履行募集   司可以终止协议并注销
          资金使用监管协议。   该募集资金专户。
          该商业银行连续三次   公司应当在上述协议签
          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   订后及时公告协议主要
          具对账单或通知专用   内容。
          账户大额收取情况,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实
          以及存在未配合监管   施募投项目的,应当由
          机构或保荐机构查询   上市公司、实施募投项
          与调查专用账户资料   目的控股子公司、商业
          情况的,公司可以终   银行和保荐机构共同签
          止协议并注销该募集   署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资金专用账户。       及其控股子公司应当视
                            为共同一方。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
                            前提前终止的,公司应
                            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
                            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
                            订新的协议,并及时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
                            公告。
                            序号变更,并修订为:
           第十五条、募集        第十二条 公司应
       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   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
       用方向,原则上应当   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
       用于主营业务。募集   划使用募集资金。出现
       资金用途应符合国家   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   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
       保护、土地管理等法   时,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律和行政法规的规
       定,不得为持有交易        第十三条    募集
       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   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
       售的金融资产、借予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
       他人、委托理财等财   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
       务性投资,不得直接   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第 十 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    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五条、 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   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     范运行指引》6.3.1、
第 十 的公司。              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6.3.2、6.3.3 条修
六条                        司。
       禁止对公司具有实际                            订。
       控制权的个人、法人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
       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   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
       人占用募集资金。     或者其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投资。
           第十六条 公司
       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        第十四条 公司应
       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   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
       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   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
       金。出现严重影响募   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
       进行的情形时,公司   用或者挪用,并采取有
       应当及时报告深圳证   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
       券交易所并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
                            不正当利益。
第 十                       序号变更:第十七条变
七条、                      更为第十五条、第十八
第 十                       条变更为第十六条
八条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序号变更并修订为: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
      金与前次披露的募集    应当每半年全面核查募
      资金投资计划当年预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
      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情况。
第 十 30%的,公司应当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九条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范运行指引》6.3.4
      并在募集资金年度使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
                            近一次披露的募集资金     条修订。
      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中
      披露前次募集资金年    投资计划当年预计使用
      度投资计划、目前实    金额差异超过 30%的,
      际投资进度、调整后    公司应当调整募集资金
      预计分年度投资计划    投资计划,并在定期报
    以及投资计划变更的 告中披露最近一次募集
    原因等。           资金年度投资计划、目
                           前实际投资进度、调整
                           后预计分年度投资计划
                           以及投资计划变化的原
                           因等。
                           序号变更,并修订为: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第十八条 募集资金投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     资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
      的,公司应当对该项   一的,上市公司应当对
      目的可行性、预计收   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
      益等进行检查,决定   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
      是否继续实施该项     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
      目,并在最后一期定   目:
      期报告中披露项目的
      进展情况、出现异常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
      的原因以及调整后的   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重大变化的;
      (如有):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
第 二 (一)募集资金使用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   的;
十条                                                范运行指引》6.3.5
      发生重大变化;       (三)超过最近一次募     条修订。
      (二)募集资金使用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
      项目搁置的时间超过   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
      一年;               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的;
      (三)超过前次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
      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   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形
      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   的。
      金额的 50%;         公司应当在最近一期定
      (四)其他募集资金   期报告中披露项目的进
      使用项目出现异常的   展情况、出现异常的原
      情况。               因以及调整后的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
第 二
十 一                      序号变更为“第十九条”
条
                           序号变更并修订为: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第二十条 公司以募集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金的,应当经公司董   资金的,应当经公司董
      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及   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第 二 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十 二 计、保荐机构发表明
                           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     范运行指引》6.3.7
条    确同意意见后方可实
                           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条修订。
      施,发行申请文件已
      披露拟以募集资金置   后方可实施。公司已在
      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   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拟
      金且预先投入金额确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定的除外。           入的自筹资金且预先投
                           入金额确定的,应当在
                           置换实施前对外公告。
新增                       第二十一条 公司闲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 所 主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流动资金的,应当经董 范运行指引》6.3.8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条新增。
       事、监事会、保荐机构
       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披
       露,且应当符合下列条
       件: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
       (二)已归还前次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如适用);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
       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
       月;
       (四)不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
       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
       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
       等的交易。
       第二十二条 公司用闲
       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的,应当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并在二个
       交易日内公告下列内
       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
       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
       间、募集资金金额、募
       集资金净额及投资计划
       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新增   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   范运行指引》6.3.9
       限;                   条新增。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
       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
       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
       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
       进行的措施;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
       司从事高风险投资的情
       况以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
       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
       相关承诺;
       (六)独立董事、监事
       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
       见;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
       要求的其他内容。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
       前,公司应当将该部分
       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
       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可以
       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
       的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
       件:
       (一)安全性高,满足
       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
       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二)流动性好,不得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新增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范运行指引》6.3.10
       正常进行。             条新增。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
       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
       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
       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并公告。
       第二十四条 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
       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
       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
       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下
       列内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新增   间、募集资金金额、募   范运行指引》6.3.11
       集资金净额及投资计划   条新增。
       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投
       资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四)募集资金闲置的
       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五)投资产品的收益
                             分配方式、投资范围、
                             产品发行主体提供的保
                             本承诺及安全性分析;
                             (六)独立董事、监事
                             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
                             见。
                             公司应当在面临产品发
                             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
                             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
                             等重大风险情形时,及
                             时对外披露风险提示性
                             公告,并说明公司为确
                             保资金安全采取的风险
                             控制措施。
                             第二十五条 公司以发
                             行证券作为支付方式向
                             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
                             应当确保在新增股份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市前办理完毕上述资产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新增                         的所有权转移手续,公     范运行指引》6.3.12
                             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应     条新增。
                             当就资产转移手续完成
                             情况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书。
                             第二十六条 公司以发
                             行证券作为支付方式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特定对象购买资产或者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新增                         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     范运行指引》6.3.13
                             的,相关当事人应当严     条新增。
                             格遵守和履行涉及收购
                             资产的相关承诺。
新增                         第四章   募集资金用途
                             变更
                             序号变更并修订为:
      募集资金投资的项       第二十七条 募集资金
      目,应与公司招股说     投资的项目应与公司招
      明书承诺的项目相一     股说明书承诺的项目相
      致,原则上不应变更。   一致,原则上不应变更。
      对确因市场发生变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的,
      化,需要改变募集资     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
      金投向的,必须在经     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第 二 过项目论证和董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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