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全资孙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好
利来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立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骏科技”)、本
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骏科技”)于2016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3013号)。中国证监会对立骏科技、本骏科技提交的
《立骏科技有限公司、本骏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行政许可申请
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立骏科技、本骏科技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
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立骏科技、本骏科技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时准备有关
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书面回复意见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因立骏科技、本骏科技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尚待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证监
会是否豁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