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微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7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独立意见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
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2016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