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532 公司简称:宏达矿业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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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7
四、 附录.....................................................................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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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崔之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士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钊静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2,367,542,304.54 2,607,181,366.42 -9.19
归属于上市公司 1,722,123,325.34 1,793,223,808.05 -3.96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 104,081,679.30 -12,333,157.60 不适用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营业收入 196,650,712.71 378,476,258.43 -48.04
归属于上市公司 -70,647,553.13 7,171,578.35 -1,085.10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77,469,209.19 7,153,724.44 -1,182.92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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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4.02 0.55 -4.57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14 0.01 -1,500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14 0.01 -1,500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项目
(7-9 月)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
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
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
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 2,495,517.88 6,425,549.30
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
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
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
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
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
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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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
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
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
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
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
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8.26 396,106.76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合计 2,495,526.14 6,821,6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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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13,11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全称) (%) 件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梁秀红 77,409,858 15.00 0 质押 77,400,000 境内自然人
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
43,459,806 8.42 0 质押 43,459,806 境内非国有法人
限公司
冯美娟 20,804,049 4.03 20,804,049 无 境内自然人
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
19,971,887 3.87 19,971,887 质押 19,971,887 境内非国有法人
团)有限公司
中信盈时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中信盈时本正
17,145,646 3.32 0 无 其他
股票分级 2 号资产管理
计划
苏州嘉禾亿创业投资
16,643,239 3.23 16,643,239 无 境内非国有法人
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圣瀚创业投资合
16,643,239 3.23 16,643,239 质押 16,64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伙企业(有限合伙)
陈晓晖 12,482,429 2.42 12,482,429 质押 12,482,400 境内自然人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
司-南华期货开元 7 号 12,295,719 2.38 0 无 其他
资产管理计划
居同章 12,000,000 2.33 0 冻结 12,000,000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份种类及数量
的数量 种类 数量
梁秀红 77,409,858 人民币普通股 77,409,858
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3,459,806 人民币普通股 43,459,806
中信盈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盈时
17,145,646 人民币普通股 17,145,646
本正股票分级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南华期货开元
12,295,719 人民币普通股 12,295,719
7 号资产管理计划
居同章 1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0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11,568,256 人民币普通股 11,568,256
前海开源基金-广发银行-前海开源国
9,725,838 人民币普通股 9,725,838
泓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辉煌”76 号
8,221,078 人民币普通股 8,221,078
单一资金信托
中信盈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盈时
6,172,080 人民币普通股 6,172,080
本正股票分级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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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基金-工商银行-新华基金动态策
5,682,500 人民币普通股 5,682,500
略分级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梁秀红女士为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颜
静刚先生之配偶,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
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无
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变动金额 变动比率 注释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货币资金 308,731,930.14 802,493,714.36 -493,761,784.22 -61.53% 注1
应收票据 12,400,000.00 57,010,000.00 -44,610,000.00 -78.25% 注2
应收账款 12,662,179.79 103,393,229.52 -90,731,049.73 -87.75% 注3
其他应收款 10,445,005.33 5,626,707.69 4,818,297.64 85.63% 注4
存货 40,038,518.69 70,185,735.84 -30,147,217.15 -42.95% 注5
其他流动资产 5,080,434.09 104,184,304.00 -99,103,869.91 -95.12% 注6
长期股权投资 643,317,423.81 97,716,619.23 545,600,804.58 558.35% 注7
预收款项 6,166,365.59 866,031.35 5,300,334.24 612.03% 注8
应付利息 345,583.33 501,081.84 -155,498.51 -31.03% 注9
其他应付款 656,338.34 1,308,283.19 -651,944.85 -49.83% 注 10
长期应付款 76,053,730.13 138,780,241.07 -62,726,510.94 -45.20% 注 11
营业收入 196,650,712.71 378,476,258.43 -181,825,545.72 -48.04% 注 12
营业成本 156,898,630.35 344,352,693.85 -187,454,063.50 -54.44% 注 13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42,129.69 3,735,981.16 -2,393,851.47 -64.08% 注 14
销售费用 240,703.52 1,775,520.83 -1,534,817.31 -86.44% 注 15
管理费用 90,630,776.18 32,668,488.87 57,962,287.31 177.43% 注 16
财务费用 14,384,509.69 28,025,733.78 -13,641,224.09 -48.67% 注 17
资产减值损失 -900,785.71 2,807,177.67 -3,707,963.38 -132.09% 注 18
投资收益 -3,535,077.43 32,228,454.82 -35,763,532.25 -110.97% 注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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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收入 398,167.41 58,392.23 339,775.18 581.88% 注 20
所得税费用 1,563,331.45 -9,808,656.05 11,371,987.50 115.94% 注 21
净利润 -70,647,553.13 7,171,578.35 -77,819,131.48 -1,085.10% 注 22
经营活动产生的
104,081,679.30 -12,333,157.60 116,414,836.90 943.92% 注 23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456,765,597.68 28,341,396.06 -485,106,993.74 -1,711.66% 注 24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141,077,865.84 718,550,324.82 -859,628,190.66 -119.63% 注 25
小计流量净额
注 1:货币资金本期期末数为 308,731,930.14 元,比年初数减少 61.53%,其主要原因是截至
本期末较期初对外投资支付现金增加所致。
注 2:应收票据本期期末数为 12,400,000.00 元,比年初数减少 78.25%,其主要原因是截至本
期末较期初销售以票据收款减少及以票据对外支付货款所致。
注 3:应收账款本期期末数为 12,662,179.79 元,比年初数减少 87.75%,其主要原因是年初收
回淄博宏达钢铁有限公司铁精粉销售款所致。
注 4:其他应收款本期期末数为 10,445,005.33 元,比年初数增加 85.63%,其主要原因是截至
本期末较期初对外支付往来款增加所致。
注 5:存货本期期末数为 40,038,518.69 元,比年初数减少 42.95%,其主要原因是截至本期末
较期初产量下降所致。
注 6: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期末数为 5,080,434.09 元,比年初数减少 95.12%,其主要原因是上
期理财产品到期收回资金所致。
注 7:长期股权投资本期期末数为 643,317,423.81 元,比年初数增加 558.35%,其主要原因是
增加对上海宏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投网络”)等投资所致。
注 8:预收款项本期期末数为 6,166,365.59 元,比年初数增加 612.03%,其主要原因是截至本
期销售货物收到预收货款所致。
注 9:应付利息本期期末数为 345,583.33 元,比年初数减少 31.03%,其主要原因是本期贷款
减少所致。
注 10:其他应付款本期期末数为 656,338.34 元,比年初数减少 49.83%,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支
付了上期应付未付的往来款所致。
注 11:长期应付款本期期末数为 76,053,730.13 元,比年初数减少 45.20%,其主要原因是本
期归还融资租赁款本金及利息所致。
注 12:营业收入本期期末数为 196,650,712.71 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 48.04%,其主要原因是
本期末铁精粉销量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注 13:营业成本本期期末数为 156,898,630.35 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 54.44%,其主要原因是
本期末销量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注 14: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期末数为 1,342,129.69 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 64.08%,其主要原
因是本期末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注 15:销售费用本期期末数为 240,703.52 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 86.44%,其主要原因是本
期末较上年同期销量下降,运费减少所致。
注 16:管理费用本期期末数为 90,630,776.18 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 177.43%,其主要原因是
本期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平宏达”)及潍坊万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万宝矿业”)停产,生产部门发生的费用均计入管理费用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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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7:财务费用本期期末数为 14,384,509.69 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 48.67%,其主要原因是
本期银行贷款减少及利率下降所致。
注 18: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期末数为-900,785.71 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 132.09%,其主要原因
是本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注 19:投资收益本期期末数为-3,535,077.43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10.97%,其主要原因是
联营公司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鼎矿业”)收益较上年同期降低及联营公司
宏投网络初始运营费用较高所致。
注 20:营业外收入本期期末数为 398,167.41 元,较上年同期数增加 581.88%,其主要原因是
本期罚款收入增加所致。
注 21:所得税费用本期期末数为 1,563,331.45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15.94%,其主要原因是
本期计提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注 22:净利润本期期末数为-70,647,553.13 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 1,085.10%,其主要原因
一是截至本期末铁精粉销量及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二是联营公司金鼎矿业收益较上年同期降低;
三是联营公司宏投网络收购英国 Jagex Limited 公司 100%股权发生较大费用所致。
注 2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期末数为 104,081,679.30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943.92%,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前期应收账款所致。
注 2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期末数为-456,765,597.68 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
1,711.66%,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对宏投网络等投资所致。
注 2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期末数为-141,077,865.84 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
119.63%,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6 年 1 月 6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平矿业及万宝矿业分别接到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电话通知,要求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临时停止地下采矿工作,并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16-003 号、2016-004 号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尚处于停产
状态。
2、2016 年 1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山东宏达矿业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崔之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崔之火先生任公司总经理;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孙利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朱士民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聘任郑金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006 号公告。
3、2016 年 3 月,公司与上海品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品田投资”)
共同对宏投网络进行增资,并通过宏投网络收购英国 Jagex Limited 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全体股东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宏投网络累计出资人民币 5.5 亿元,持有
宏投网络 25%的股权。2016 年 7 月 1 日,公司参股公司宏投网络已经完成对标的公司股权变更登
记等相关工作。至此,公司参股公司该项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全部完成,具体详见公司 2016-041
号公告。
2016 年 9 月 11 日,公司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控股”)签署
了《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宏投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 25%股权之股权收购协议》,公司将所持有的参股公司宏投网络 25%股权以 80,000 万元(人民
币)的价格转让给中技控股,本次交易预计将会给公司本年度带来约 2.5 亿元人民币左右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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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税前)。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 2016-068 号、2016-070 号公告。
4、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收到公司股东居同章先生减持股份的通知。居同章先生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7,70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49%。本次减持股份前,居同章先生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5,803,286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5%。本次减持后,居同章先生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8,103,28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51%。具体详见公司 2016-037 号公告。
5、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收到公司股东黄文超先生减持股份的通知。黄文超先生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5,98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3.10%。本次减持股份前,黄文超先生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8,604,55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7.48%。本次减持后,黄文超先生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2,624,55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4.38%。具体详见公司 2016-038 号公告。
6、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收到公司股东曹关渔先生减持股份的通知。曹关渔先生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3,60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4.57%。本次减持股份前,曹关渔先生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5,803,286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5%。本次减持后,曹关渔先生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203,28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43%。具体详见公司 2016-039 号公告。
7、2016 年 7 月 13 日,公司股东戴浒雄先生与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晶茨”)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戴浒雄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宏达矿业 43,459,806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转让予上海晶茨。本次权益变动前,戴浒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7,071,8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12%;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晶茨持有公司股份 43,459,80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8.42%,上海晶茨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具体详见公司 2016-045 号、2016-046
号公告。
8、经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418 号文批准,
公司实施了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公司与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宏达”)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淄博宏达承诺:
“如置入资产在 2011-2014 四个会计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净利润
数额,未能达到淄博宏达承诺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额,淄博宏达应按《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补偿该等差额。”根据《关于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
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瑞华核字[2015]37040001 号),置入资产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 23,456.93 万元、13,283.84 万
元、17,250.23 万元及 13,034.76 万元,四个会计年度合计完成为 67,025.77 万元,与预测净利
润数相差 467.81 万元,完成率为 99.31%。因实际盈利情况未能达到盈利预测承诺,经计算,淄
博宏达需补偿 1,568,256 股股份,并应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规定将该等补偿股份执行回购
及后续注销或赠送给其他股东事宜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淄博宏达需随之向上市公
司赠送上述股份在 2011-2014 年度已经获得的分红收益。
201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定向回购重大资产重组承诺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5 年 5 月
13 日召开了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予以否决,上述议案未获通过。按照此前约定,
公司通知淄博宏达于 2 个月内将相关应补偿股份赠送给上市公司赠送股份实施公告中所确定的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其他股东。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承诺方补偿
股份赠送给其他股东实施进展的公告》,鉴于本次股份赠送属于无先例事项,且上述被赠送股份
仍处于限售期内(股份限售期至 2015 年 12 月 5 日),待上述被赠送股份限售期满、解除限售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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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股份赠送相关事宜。具体详见公司 2015-015 号、2015-027
号、2015-051 号公告。
2015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淄博宏达分别与梁秀红、曹关渔、黄文超、居同章、戴
浒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梁秀红女士。本次权益变动前,淄博宏达
拥有本公司权益股份 226,261,04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3.84%。本次权益变动后,淄博宏达拥
有本公司权益股份 11,568,25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24%。同时,公司原控股股东淄博宏达称:
“淄博宏达有能力继续履行先前未完成的业绩补偿承诺,并承诺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推进本次股
份转送的相关工作”。具体详见公司 2015-076 号及于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6 年 1 月 8 日,因原告潍坊华潍膨润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淄博宏达 2009 年收购潍坊
万宝矿业有限公司 80%股权款未全额支付事宜,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冻结淄博宏达持有
上 市 公 司 的 11,568,256 股 股 份 以 及 淄 博 宏 达 的 银 行 存 款 账 户 , 该 案 涉 案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45,65,217.45 元;2016 年 2 月 6 日,原告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因追偿权纠纷事宜而起诉淄博宏达
等共同被告,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淄博宏达持有上市公司的 11,568,256 股股份及孳息,
该案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1.6 亿元。
针对上述相关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于 2016 年 3 月初致函淄博宏达,重申业绩补偿事宜
相关事项,并督促淄博宏达严格遵守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出的业绩承诺,按照承诺尽快办理相关
承诺事项,及时履行相应补偿义务。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收到淄博宏达的回函,淄博宏达表
示:“因公司资金周转需要,2015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对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股权转让,并预
留 1,568,256 股股份用于补偿股份赠送。2015 年 12 月中下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已沟通完毕送股进程,并准备向中登上海分
公司提交送股申请。因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公司所持上市公司剩余全部 11,568,256 股股份被法院
依法冻结,导致补偿股份赠送事宜暂无法实施。”以及“目前,公司正与诉讼相关方协调解决债
务及诉讼事项,争取在出具本回复函后两个月内解除补偿股份冻结,并配合公司办理股份赠送相
关事宜。若届时补偿股份仍未解除冻结状态,公司将与公司协商确定其他业绩补偿方式,确保在
2016 年 5 月 30 日前完成业绩补偿承诺。”上市公司表示“将继续督促淄博宏达在其承诺的上述
期限内完成股份赠送事宜,若届时淄博宏达补偿股份仍未解除冻结状态,公司将督促其尽快采取
其他补偿方式并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审议,以促进该事项尽快解决,维护全体股
东利益。”具体详见公司 2016-028 号公告。
截至 2016 年 5 月末,淄博宏达未能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为了保障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督促淄博宏达履行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公司通过持续与淄博宏达协商,
初步形成了业绩承诺补偿的替代方案,并论证该替代方案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具体详见公司
2016-033 号公告。
2016 年 7 月 7 日,公司再次致函淄博宏达:“2016 年 5 月中旬以来,本司通过与你方协商,
已初步形成了业绩补偿承诺的替代方案,并就该替代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征求相关监管部门意
见。2016 年 6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关于上市公司业绩补偿承诺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的
指导意见,指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重组方的业绩补偿承诺是基于其与上市公司签订
的业绩补偿协议作出的,该承诺是重组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重组方应当严格按照业绩补
偿协议履行承诺。重组方不得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五条的规定,变更其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根据
该项规定,重组方不得变更其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因此,你方需严格遵守《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中的约定,同时亦应严格遵守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严格按照原来约定的方式切实承担履行业绩
补偿承诺的责任和义务。”具体详见公司 2016-042 号公告。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就原控股股东淄博宏达业绩补偿承诺未履行
事项向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详见公司 2016-053 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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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9 月 1 日,公司收到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诉讼保全执行送达回证》,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被告淄博宏达持有的宏达矿业(600532)股票 1,568,256 股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轮候冻结。相关诉讼保全工作已经完成,具体详见公司
2016-062 号公告。
9、公司与宏投网络于 2016 年 4 月签订借款协议,为宏投网络提供最高本金不超过
175,000,000.00 元人民币的借款。上述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公司 2016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予以补充确认。具体详见公司 2016-056 号、2016-057 号、2016-058 号、
2016-063 号公告及相关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截至目前,公司已全额收回相关借款及利息,与宏投网络往来余额为 0 元。
10、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方式 融资方式 金额
东平宏达 淄博市临淄宏达 矿权质押
1 流动资金贷款 26,000.00
宏达矿业 矿业有限公司 保证担保
2 宏达矿业 万宝矿业 保证担保 融资租赁 5,607.13
3 宏达矿业 东平宏达 保证担保 融资租赁 11,184.57
合计 42,791.70
注: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 2016-026 号、2016-031 号、
2016-050 号、2016-060 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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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是否 如未能及时履
是否有 如未能及时
承诺时间及 及时 行应说明未完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期 履行应说明
期限 严格 成履行的具体
限 下一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