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都江堰海棠铁合金有限公司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第四大股东四川都江堰海棠铁合金有限公司的通知,2007年5月30日至2007年12月27日,四川都江堰海棠铁合金有限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系统共计出售本公司股份2,78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11%。从2007年2月16日至2007年2007年12月27日,四川都江堰海棠铁合金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本公司股份8,816,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2%。
四川都江堰海棠铁合金有限公司原持有本公司股份16,473,000股(其中:限售股3,941,125股;流通股12,531,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7%。截止2007年12月27日收盘,都江堰海棠铁合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7,656,125股(其中:限售股3,941,125股;流通股3,7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本公司将继续关注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出售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并及时做出公告。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