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弃权、
0 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内部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为更好配合境外
运营平台业务开展,发挥业务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优势,公司拟向全
资子公司飞马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香港”)转让全资公司上海
银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钧”)100%股权;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具体相关事宜。本次股权转让采用平价转让方式,按交易
标的上海银钧 2016 年 9 月 30 日每股净资产(业经公司内审部审计,未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进行计算,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4,771.98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上海银钧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飞马香港之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没有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飞马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2.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 所:香港湾仔海湾道 1 号会展中心办公大楼 15 楼 1504-1506 室;
4.注册资本:港币 11,800 万元;
5.成立日期:2008 年 6 月 11 日;
6.经营范围:一般贸易、销售和服务等。(注:除部分许可经营项目企业需
要 申请从事外,香港地区不限制公司的经营范围。)
7.股权结构:飞马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银钧实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90088498Y;
3.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菲拉路 45 号全幢楼 5 层 M2 部位;
5.法人代表:黄壮勉;
6.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7.成立日期:2014 年 1 月 10 日;
8.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
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海上、航空、公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
代理,商务咨询,展览展示服务,园林绿化,煤炭、焦炭、矿产品(除专控)、
有色金属、建筑材料、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金属制品、木材、石材、钢材、燃
料油(除危险品)、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
民用爆炸品、易制毒化学品)、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牛、羊等家畜产品)、贵
金属的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上海银钧实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15 年末 2016 年 9 月末
资产总额 10,3583.09 39,848.91
其中:应收款项
负债总额 98,233.75 35,076.93
净资产 5,349.34 4,771.98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14,072.78 4,564.49
营业利润 506.75 -826.88
净利润 389.85 -577.35
注:以上 2015 年数据已经审计,2016 年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转让为公司集团内部全资子公司股权划转,暂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为公司集团内部全资子公司股权划转,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
租赁等情况。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为公司集团内部全资子公司股权划转,目的是整合业务资源,
更好配合境外运营平台业务开展,发挥业务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竞争
力,推进公司大宗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更好更快发展。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飞马香港、上海银钧外的其它第三
方,未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