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飞马国际”)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形式发出会
议通知,并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 26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王
国文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赵自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
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控股北京华油国际物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布局,更好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性发展,根据公司经营
发展战略,公司拟投资控股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以下简称“运输公司”)之全
资子公司北京华油国际物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油物流公司”),通过
参与华油物流公司增资扩股方式取得华油物流公司 70%股权,投资额为人民币 12,418
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交易具体相关事宜。本次交易完成后,
华油物流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华油物流公司增资扩股方案为:(1)运输公司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评
估认定的华油物流公司的现有净资产的价值作为出资,出资额 5,322 万元;(2)飞
马国际作为新增股东以现金方式实缴出资 12,418 万元。按上述步骤进行增资扩股后,
华油物流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17,740 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为:
序 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后
股东名称
号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1 运输公司 3,500 万元 100% 5,322 万元 30%
2 飞马国际 12,418 万元 70%
合 计 3,500 万元 100% 17,740 万元 10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更好配合境外运营平台业务开展,发挥业务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
优势,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飞马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香港”)转
让全资公司上海银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钧”)100%股权;同时,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具体相关事宜。本次股权转让采用平价转让方式,
按交易标的上海银钧 2016 年 9 月 30 日每股净资产(业经公司内审部审计,未经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进行计算,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4,771.98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
后,上海银钧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飞马香港之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合并财务报
表范围没有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布局,提高运营和管理效率,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河北
合冠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合冠”)100%股权转让予陕西同邦晟业工贸有限
公司,转让对价不低于河北合冠 2016 年 9 月 30 日账面净资产 1,972.28 万元(业经
公司内审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及办理本
次股权转让具体事宜。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河北合冠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