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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马国际:关于拟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6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弃权、
0 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拟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
公司业务布局,提高运营和管理效率,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河北合冠物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河北合冠”)100%股权转让予陕西同邦晟业工贸有限公司,转让
对价不低于河北合冠 2016 年 9 月 30 日账面净资产 1,972.28 万元(业经公司内审
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及办理本次股权
转让具体事宜。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河北合冠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陕西同邦晟业工贸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400MA6XM7J08U
    3.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 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渭滨办事处东南坊村北三街 3 号;
    5.法人代表:黄洋;
    6.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7.成立日期:2016 年 8 月 12 日;
    8.经营范围:煤炭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物流信息咨询服务;炭纤维
复合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陕西同邦晟业工贸有限公司股东为自然人苏海鹏(持股 95%)、
黄洋(持股 5%)。
    陕西同邦晟业工贸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
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
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北合冠物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130295000002635
    3.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住 所:唐山市南堡开发区荣达道南侧(春澳实业公司办公楼 1 层 107、
108、109);
    5.法人代表:李响;
    6.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7.成立日期:2012 年 5 月 25 日;
    8.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期限至
2016 年 9 月 20 日)煤炭、焦炭、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产
品及电子产品、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首饰、工艺品批发零售(以上经营范围不
含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禁止和许可的经营项目);
    9.股权结构:河北合冠物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15 年末              2016 年 9 月末
资产总额                                          7,562.49               7,446.57
  其中:应收款项                                  4,204.73               4,466.81
负债总额                                          5,392.11               5,474.30
净资产                                            2,170.38               1,972.28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672.58               1,094.08
营业利润                                            -73.63                -183.44
净利润                                              -79.87                -198.11
    注:以上 2015 年数据已经审计,2016 年数据未经审计。
    11.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2016年9月30日,本公司应收河北合冠业务往来款为5,262.11万元,
公司将与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方就河北合冠偿还该等款项作出适当性安排,确保本
次股权转不会导致形成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等情形。如因本次股权转让而形成资
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等情形,公司将会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并予以披露。
    (2)除上述业务往来外,本公司不存在为河北合冠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
等其他方面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目前处于协商阶段,暂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
易, 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及业务调整所作出,有助于进一步优
化公司业务布局,提高运营和管理效率,符合全体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股
权转让所获款项,将全部用于公司日常运营。
    本次股权完成后,河北合冠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由于河北合
冠的资产及营收规模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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