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马应龙股份解除质押和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安”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公司持有的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50,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
的解除质押和再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马应龙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
是否为第
除质押
一大股东 解除质押股 质押开始 质押解除
股东名称 质权人 占其所
及一致行 数 日期 日期
持股份
动人
比例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宝安 是 5,000 万 2015-11-17 2016-10-24 39.63%
深圳地铁大
厦支行
合计 5,000 万 39.63%
马应龙股份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质押
一大股东 质押开始日 质押到期
股东名称 质押股数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及一致行 期 日期
股份比例
动人
招商银行
办理解除
股份有限
中国宝安 是 5,000 万 2016-10-24 质押登记 39.63% 融资
公司深圳
手续之日
分行
合计 5,000 万 39.63%
截至 2016 年 10 月 25 日,本公司持有马应龙股份 126,163,313 股,占马应龙
总股本的 29.27%;本次解押并再次质押的 50,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马应龙
总股本的 11.6%。截止目前,累计质押的股份 97,000,000 股,占其总股本的 22.50%。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