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 序 原公司章程 修订后条款 号 条款序号 条款主要内容 1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宝安机场第一办公楼三、四层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宝安机场 T3 商务区配套写字楼 A 栋 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90,243,200 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50,769,509 元。 公司的股本为:普通股 1,690,243,200 股,其中发起人持有 1,037,059,200 公司的股本为:普通股 2,050,769,509 股,其中发起人持有 1,168,295,532 股,其他 3 第二十条 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 653,184,000 股。 内资股股东持有 882,473,977 股。
深圳机场:《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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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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