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11:00 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苏文博先
生主持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审议,通过《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审阅并同意《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出具结论性意
见如下:公司 2016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涉密人员严守保密义务,
没有发生提前泄露三季度报告内容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备查文件: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