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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百花关于预计全资子公司华威医药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6
关于预计全资子公司华威医药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已发表独立意见,现提交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无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
                                                    占同类业务                      上年实际发生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本次预计金额(元)                与关联人累计已发                    占同类业务比例%
                                                      比例%                            额(元)
                                                                   生的交易金额
               康缘华威医药
  日常交易                       不超过 7,500 万       35%              0                 0                 -
                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名称: 康缘华威医药有限公司(筹)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
                    法人代表: 萧伟
    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片剂、口服溶液剂、混悬剂、原料药、精神药品、软胶囊剂、冻
干粉针剂、粉针剂、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生物工程制品、硬胶囊剂、
颗粒剂、粉雾剂、膜剂、凝胶剂、乳膏剂的制造,一般化工产品的销售;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技术除外。
    公司简介:已经于 2016 年 10 月 6 号获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注册登
记正在办理之中,公司运营工作已准备就绪。
   (二)根据投资协议,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华威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威医药”)将持有关联人 40%的股份,与公司属同一法人控制下的关
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二节第十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方无违约情况出现,也不存在财务重大不确定等项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国务院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药品上市许可制度(MAH)
的精神,华威医药计划以康缘华威医药有限公司(筹)为主体来按 MAH 制度要求
专业开展化学药新药的研发和产业化,并分享药品上市销售后的长期收益。有鉴
于此,为了尽快推进化学药新药的研发及产业化,康缘华威医药有限公司(筹)
计划委托华威医药开发部分化学药品项目,合同总金额预计不超过 7,500 万元。
    (一)定价政策:遵循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
    (二)定价基础:公允的市场价格。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公允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
下进行。
    (三)授权
    为使公司业务顺利推进,拟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康缘华威医药有限公司完成
设立后,批准与华威医药就此关联交易事项具体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华威医药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有利于华威医药根
据国务院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药品上市许可制度(MAH)的精神,
以康缘华威为主体,尽快推进康缘华威化学药新药的研发及产业化,并分享药品
上市销售后的长期收益,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
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该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
联交易定价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及
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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