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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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胡士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大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曹吾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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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771,737,696.70 1,744,820,905.54 1.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40,070,675.19 1,490,500,388.69 3.33%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58,787,787.58 393.76% 712,253,806.82 306.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140,351.74 340.99% 48,974,794.87 991.78%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3,557,088.94 254.07% 40,993,744.06 405.3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3,560,532.73 307.49%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71 279.63% 0.2338 764.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71 279.63% 0.2338 764.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5% 2.03% 3.23% 4.0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6,553.2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345,895.55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3,333,577.9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965,088.5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623,744.8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213.12
合计 7,981,050.8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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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861
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苏华宏实业集
境内非国有法人 49.69% 104,067,293 13,392,293 质押 58,715,000
团有限公司
周经成 境内自然人 8.64% 18,090,371 18,090,371
胡士勇 境内自然人 4.36% 9,126,000 6,844,500
郑宇 境内自然人 3.02% 6,317,119 6,317,119
周世杰 境内自然人 2.93% 6,132,329 6,132,329
南通苏海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6% 3,679,397 3,679,397
伙)
胡品龙 境内自然人 1.68% 3,510,000 2,632,500
胡士法 境内自然人 1.68% 3,510,000
胡士清 境内自然人 1.68% 3,510,000 2,632,500
胡士勤 境内自然人 1.68% 3,51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90,675,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675,000
胡士法 3,5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510,000
胡士勤 3,5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510,000
胡士勇 2,281,500 人民币普通股 2,281,5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11,300 人民币普通股 1,011,300
胡品龙 877,500 人民币普通股 87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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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士清 877,500 人民币普通股 877,500
何志坚 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0
王坚宏 588,000 人民币普通股 588,000
王家骥 525,000 人民币普通股 525,000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胡士勇、胡士清、胡士法、胡士勤四兄弟;周经成、周世杰、南通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苏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
明 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
动人。
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3,150,000 股;王坚宏通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588,000 股;王家骥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525,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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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的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合并范围新增威尔曼),致使公司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的科目失去可比性,因此l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不再分析。
资产负债表科目分析:
(1)应收票据较上年度期末上升111.67%,主要是因为公司业务结算方式变化所致。
(2)应收账款较上年度期末上升30.94%,主要是因为业务增长、结算方式变化及应收款回笼等因素综合所致。
(3)预付款项较上年度期末上升487.69%,主要是因为子公司开展废钢贸易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度期末上升34.78%,主要是因为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度期末下降32.21%,主要是因为工程结算致使工程类预付账款减少所致。
(6)预收款项较上年度期末上升93.70%,主要是因为业务结算方式变化所致。
(7)应交税费较上年度期末上升45.28%,主要是因为应缴增值税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1、经华宏科技
聘请的具有证
券期货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标
周经成、周世
的公司 2015
杰、顾群、史 2015 年 06 月 2017 年 12 月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年归属于母公 正在履行
爱华、苏海投 01 日 31 日
司股东的实际
资
净利润不低于
人民币 7,600
万元,2016 年
及 2017 年实
现的归属于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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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的实
际净利润合计
数不低于
18,400 万元。
1、本人/本单
位在作为华宏
科技股东期
间,本人/本单
位及本人/本
单位控制的其
他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经济
组织将不从事
任何与华宏科
技、威尔曼及
其控制的其他
周经成、周世
公司、企业或 2015 年 06 月
杰、苏海投资、 长期 正在履行
者其他经济组 01 日
华宏集团
织相同或相似
且构成或可能
构成竞争关系
的业务, 亦不
从事任何可能
损害华宏科
技、威尔曼及
其控制的其他
公司、企业或
者其他经济组
织利益的活
动。
周经成、周世
杰、顾群、史
爱华、苏海投
周经成、周世
资通过本次交
杰、顾群、史 2015 年 06 月 2018 年 12 月 7
易获得的华宏 正在履行
爱华、苏海投 01 日 日
科技股份自本
资
次发行结束之
日起 36 个月
内不得转让;
通过本次交易
包丽娟、辰融
获得的华宏科 2015 年 06 月 2016 年 12 月 7
投资、嘉慧投 正在履行
技股份自本次 01 日 日
资
发行结束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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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个月内不得
转让
在本次交易完
成后 12 个月
内,其将不以
任何方式转让
其在本次交易
前持有的华宏
科技股份,包
括但不限于通
过证券市场公
开转让或通过
协议方式转让
华宏集团及其 2015 年 07 月 2016 年 12 月 7
该等股份,也 正在履行
一致行动人 01 日 日
不由华宏科技
回购该等股
份。如因该等
股份由于公司
送红股、转增
股本等原因而
增加的,增加
的公司股份亦
遵照前述 12
个月的锁定期
进行锁定。
(1)公司控股
股东华宏集团
及实际控制人
胡士勇、胡士
清、胡士法、
胡士勤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
发行时所有股 2011 年 12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易所上市之日 长期 正在履行
东 20 日
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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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 (2)
公司股东胡品
龙、睿华投资、
朱大勇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3)
除前述承诺
外,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胡士
勇、胡士清、
胡品龙、朱大
勇还承诺:在
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公司股
份不得超过其
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离
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
份,且离职半
年后的十二个
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的公司
股份不得超过
其所持有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五十。
华宏集团及实 关于同业竞争 2011 年 12 月
长期 正在履行
际控制人 的承诺:无论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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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获得华宏
科技许可,不
直接或间接从
事与华宏科技
相同或相似的
业务,并将采
取合法、有效
的措施,促使
本人拥有控制
权的公司、企
业与其他经济
组织及本人的
其他关联企业
不直接或间接
从事与华宏科
技相同或相似
的业务;保证
不利用华宏科
技实际控制人
的地位进行其
他任何损害华
宏科技及其股
东权益的活
动。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
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 不适用
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2016 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万
5,500 至 6,500
元)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874.5
主要是因为江苏威尔曼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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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