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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重股份: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6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 年 10 月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梁晓东                  董事                    因公出差                  杨永柱
王君                    独立董事                因公出差                  程国彬
       公司负责人杨永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封海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李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840,442,936.45                     851,171,276.43                           -1.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48,039,299.74                      760,111,035.72                          -1.59%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7,166,105.55                  -62.12%           59,881,415.04                   -51.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26,865.61                 -139.23%          -10,712,135.98                  -155.74%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303,641.47                 -156.59%          -12,682,325.37                  -185.0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30,162,941.66                    76.42%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140.00%                        -0.08             -157.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140.00%                        -0.08             -157.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6%                    -1.26%                       -1.42%               -3.93%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42,313.9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953,070.15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231,24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600.00
                                                                                               主要为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336,976.03
                                                                                               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                                                                 355,530.69
合计                                                                            1,970,189.3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86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杨永柱            境内自然人           24.86%         33,800,000          25,350,000
温萍              境内自然人           13.83%         18,810,000          14,107,500
杨琪              境内自然人            7.06%          9,600,000
郭丛军            境内自然人            5.15%          7,000,000                    0 质押
高永春            境内自然人            2.72%          3,700,000           3,000,000
鹏华资产-招商
证券-鹏华资产
                  其他                  0.98%          1,334,492
大浪潮 1 号资产
管理计划
海通资管-民生
-海通海汇系列
                  其他                  0.93%          1,267,106
-星石 1 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杨永伟            境内自然人            0.88%          1,200,000           1,200,000
鹏华资产-工商
银行-鹏华资产
                  其他                  0.74%          1,011,170
沣翌二号资产管
理计划
中国对外经济贸
易信托有限公司 其他                     0.62%              844,227
-新股C1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杨琪                                                                       9,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杨永柱                                                                8,4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郭丛军                                                                7,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温萍                                                                  4,702,500 人民币普通股
鹏华资产-招商证券-鹏华资产
                                                                      1,334,492 人民币普通股
大浪潮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海通资管-民生-海通海汇系列
                                                                      1,267,106 人民币普通股
-星石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鹏华资产-工商银行-鹏华资产
                                                                      1,011,170 人民币普通股
沣翌二号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844,227 人民币普通股
-新股C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739,437 人民币普通股
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高永春                                                                 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杨永柱先生、温萍女士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两人为夫妻关系;杨琪女士为杨永柱先生、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温萍女士之女,杨永伟先生为杨永柱先生之兄弟。公司未知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说明
                                 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不适用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款项比上年末增长103.95%,主要系本期为生产产品备货,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2、应收利息比上年末下降37.32%,主要系本期的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比上年末增长623.89%,主要系本期对合资公司支付出资款所致。
       4、在建工程比上年末增长30.47%,主要系本期在安装设备、灵山三期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5、长期待摊费用比上年末下降36.94%,主要系本期摊销长期待摊费用结转当期损益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比上年末下降70.06%,主要系期末预付设备款减少所致。
    7、应付票据比上年末下降41.12%,主要系本期末票据结算减少所致。
    8、应交税费比上年末下降79.61%,主要系期末应交增值税、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9、其他应付款比上年末增长2837.64%,主要系本期往来款增加所致。
    10、其他流动负债本期新增30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
    11、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51.48%,主要系本期受国内市场不景气影响而销售额下降所致。
    12、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下降42.67%,主要系本期受国内市场不景气影响而销售额下降所致。
    13、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下降47.87%,主要系本期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14、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40.91%,主要系本期销售额下降所致。
    15、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40.72%,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16、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下降83.98%,主要系本期子公司确认投资损失所致。
    17、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65.50%,主要系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8、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下降34.86%,主要系本期债务重组损失、资产处置损失同比减少所致。
    19、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136.90%,主要系本期公司亏损净利润为负,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所致。
    2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155.74%,主要系公司当期确认收入减少所致。
       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76.42%,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
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所致。
       2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423.42%,主要系本期对合资公司支付出资款所致。
       2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64.34%,主要系本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减少所
致。
       24、基本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下降157.14%,主要系本期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并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取得中
国证监会第 161105 号《申请受理通知书》。
       2016 年 5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 2016127 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
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
资产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好集团”)于 2016 年 5 月2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号:浙证调查字 2016128 号),因九好集团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
监会决定对九好集团进行立案调查。
    2016 年 6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61105 号),公司因
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2016 年 6 月24
日,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通知,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被立案调查,公司并购重组申请被暂停审核。
    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被暂停审核,且公司不再聘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独立财
务顾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要求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 2016 年 6 月 25 日披露了《鞍山重型
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6-041), 2016年 7 月 22 日披露了《鞍山重
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6-048), 2016 年 8 月 19 日披露了《鞍山
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6-059),2016 年 9 月 13 日披露了《鞍
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6-062)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公司及浙江
九好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的结论性意见,公司及浙江九好在收到意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调查期间,公司及浙江九好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及浙江九好的经营情况正常。
    若公司因上述事项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因涉嫌违规披露、不
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3.2.1 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
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
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在上述立案调查事项未取得结论性意见前,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性提示公告。
    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向中国证         2016 年 05 月 20 日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2016 年 05 月 28 日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会”)报送了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
                                     2016 年 05 月 31 日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行政许可申 2016 年 06 月 07 日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请材料,并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取得 2016 年 06 月 25 日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监会第 161105 号《申请受理通
                                     2016 年 06 月 28 日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知书》。2016 年 5 月 27 日,公司收到
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 2016 年 07 月 14 日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调查字 2016127 号)。因公司涉嫌违反 2016 年 07 月 22 日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6 年 08 月 19 日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
                                          2016 年 09 月 14 日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标的资产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好集团”)于 2016
年 5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 2016 年 10 月 13 日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 2016128 号),
因九好集团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
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九好集团进行立
案调查。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公司及浙
江九好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
调查的结论性意见,公司及浙江九好在
收到意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及浙江九好的经营情况正常。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杨永柱、温
                                                          萍、杨琪承
                                                          诺:自鞍山重
                                                          型矿山机器
                                                          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鞍重
                                                          股份”)本次发
                                                          行的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
                                                                                           2012 年 3 月
                                 杨永柱、温               易所上市交       2012 年 03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股票限售                                     29 日至 2015 履行完毕
                                 萍、杨琪                 易之日起三       16 日
                                                                                           年 3 月 29 日
                                                          十六个月内,
                                                          本人将不转
                                                          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
                                                          所持有的鞍
                                                          重股份的股
                                                          份,也不由鞍
                                                          重股份回购
                                                          该股份;
股权激励承诺
                                                          一、本人保证
                                                          截至本承诺       2012 年 03 月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杨永柱、温萍 同业竞争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函出具之日, 16 日
                                                          本人个人未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从事与鞍重
股份及其子
公司相同或
类似的业务;
除鞍重股份
以外,本人拥
有投资权益
的其他单位
未从事与鞍
重股份及其
子公司相同
或类似的业
务;二、本人
保证在持有
鞍重股份期
间本人个人
不会从事与
鞍重股份及
其子公司相
同或类似的
业务。同时,
本人在持股
期间将促使
本人实际控
制的除鞍重
股份及其子
公司以外的
其他单位不
从事与鞍重
股份及其子
公司相同或
类似的业务;
如因包括但
不限于继承、
司法裁决、企
业合并等被
动原因,导致
本人以及本
人实际控制
的单位从事
的业务与鞍
重股份及其
子公司存在
相同或类似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情形的,则本
人及控制单
位将放弃该
业务或在符
合法律、法规
的前提下将
该业务转让
给鞍重股份
或其子公司;
三、在持股期
间,本人不构
成实际控制
但拥有投资
权益的单位
如主动或因
包括但不限
于继承、司法
裁决、企业合
并等被动原
因从事与鞍
重股份及其
子公司相同
或类似的业
务的,则本人
将于该单位
实施该业务
之日起 90 日
内,将拥有的
该单位权益
在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
条件下向包
括鞍重股份
在内的第三
方实施转让;
四、如本人违
反上述承诺
的,将对因违
反承诺行为
给鞍重股份
造成的损失,
以现金形式
进行充分赔
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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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其
                            他单位将严
                            格遵循公司
                            的相关规定,
                            不要求公司
                            为本人及控
                            制单位垫付
                            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
                            费用,或代本
                            人及控制单
                            位承担成本
                            或其他支出
                            或以《公司章
                            程》禁止的其
                            他方式使用
                            公司资金;
                            二、本人及本
                            人控制单位
               关联交易、对 将严格遵循
               外担保、占用 公司的《公司 2012 年 03 月
杨永柱、温萍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资金方面的   章程》及其附 16 日
               承诺         件中对关联
                            交易决策制
                            度的规定,按
                            照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
                            度》确定的决
                            策程序、权限
                            进行相关决
                            策。三、本人
                            及本人控制
                            单位在与公
                            司发生关联
                            交易时将执
                            行以下原则:
                            关联交易定
                            价按市场化
                            原则办理,有
                            国家定价的,
                            按国家定价;
                            没有国家定
                            价的,按市场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价格执行;没
                                        有市场价格
                                        的,按成本加
                                        成定价;当交
                                        易的商品没
                                        有市场价格
                                        时,且无法或
                                        不适合成本
                                        加成定价计
                                        算的,由交易
                                        双方协商确
                                        定价格;四、
                                        公司上市后,
                                        本人及本人
                                        控制单位将
                                        严格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要
                                        求,监督公司
                                        严格执行关
                                        联交易事项
                                        决策程序并
                                        妥善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在确保关联
                                        交易定价公
                                        平、公允的基
                                        础上,进一步
                                        严格规范并
                                        按规则披露
                                        本人及本人
                                        控制单位与
                                        公司之间发
                                        生的关联交
                                        易”。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2016 年度净利润(万元)                          -1,744.06   至                    -1432.62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22.88
                                            报告期公司所处行业仍持续低迷,由于下游行业的需求量的减少,导致公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司业绩会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了解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进展情
2016 年 07 月 13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况
                                                                            了解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进展情
2016 年 07 月 13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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