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200 债券简称:12 晋兰花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兰花沁裕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花沁
裕”)已于 2016 年 5 月完成工商变更手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15 年以来,因煤炭市场持续低迷,金融机构对煤炭行业信贷政策
收紧,整合矿井融资困难,为保证企业正常运行,按期偿还银行贷款
本息,兰花沁裕分期向公司控股股东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兰花集团公司”)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和维持企
业正常运营,截止 2016 年 5 月底,累计借款余额为 15478.30 万元,
截至目前,已归还兰花集团本息 2378 万元,借款利率为 7.5%或 7.8%,
预计 2016 年向兰花集团支付资金占用费 1100 万元。
兰花集团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关联
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45.11%的股权,法定代表人:李晋文,注册日期 1997 年 9 月,注册
资本 100,800 万元,主营原煤开采;型煤、型焦、化工产品、建筑材
料的生产和销售;餐饮服务;技术服务;矿山机电设备维修、配件加
工、销售;冶炼、铸造;烟、酒、副食、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零售;
医疗诊所。截至 2015 年末,兰花集团总资产 362.52 亿元,净资产
123.73 亿元。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资金占用费参照金融机构向整合煤矿贷款利率和兰花集团取得
的银行借款利率水平,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兰花沁裕煤
矿有限公司向兰花集团公司借款支付资金占用费的议案》,同意兰花
沁裕向兰花集团支付资金占用费。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有表决权的 8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关联交易事项。
此项关联交易已经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上述关联
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同意本次关
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决策、表决程
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借款
利率参照整合煤矿向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