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200 债券简称:12 晋兰花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上市公司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
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
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3 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预计 2016 年报
审计期间项目人员紧张,提出辞去公司 2016 年报会计师工作。为尽
快确定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保证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拟
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
机构。公司监事会审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
关资料,该所具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聘任其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
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三)关于山西兰花沁裕煤矿有限公司向兰花集团公司借款支付
资金占用费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兰花沁裕煤矿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为满足其正常运行需要,截
至 2016 年 5 月末累计向公司控股股东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借款余额为 15478.30 万元,根据兰花沁裕与兰花集团公司签署的
借款协议,借款利率为 7.5%或 7.8%,该利率参照金融机构向整合煤
矿贷款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预计 2016 年全年兰花沁裕需向
兰花集团支付资金占用费约 1100 万元。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
交易为满足兰花沁裕正常运转和按期归还银行贷款所需,交易定价遵
循了公开、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经审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四)关于对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
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
文及正文编制、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