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200 债券简称:12 晋兰花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上市公司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
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
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预计 2016 年年
报审计期间项目人员紧张,无法顺利安排完成公司 2016 年年报审计
工作,提出辞去公司 2016 年报会计师工作,董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6-034)
经审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三)关于山西兰花沁裕煤矿有限公司向兰花集团公司借款支付
资金占用费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兰花沁裕煤矿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为了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行
和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截止 2016 年 5 月末,兰花沁裕分期累计
向公司控股股东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余额为
15478.30 万元,借款利率参照金融机构向整合煤矿贷款利率水平,
由双方协商确定为 7.5%或 7.8%。截至目前,兰花沁裕已归还兰花集
团本息 2378 万元。董事会同意剩余借款仍按双方原签订的借款协议
约定利率执行,预计 2016 年全年兰花沁裕需向兰花集团支付资金占
用费约 1100 万元。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郝跃洲先生回避表决。经审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6-035)
(四)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6-036)
经审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