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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关于调整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6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一)概述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详见 2016 年 3 月 4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情况预计公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 2016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通过招标与控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及其关联
方发生一些材料采购及劳务等关联交易,由于这类交易的发生及金额存在
不确定性,故年初未对交易金额进行预计。因公司纯碱厂排渣场北渣池护
坡溃泄事件,2016 年材料采购及劳务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公司根据
实际经营需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对此类交易进行了预计,并拟
对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调整,由 147,750 万元调整为 189,650
万元。
    (二)审议情况
    2016 年 10 月 25 日,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方勇、汤全荣、迟
庆峰、余建华回避了表决。
       此事项尚需提交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山东海
化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海化集团”)回避表决。
       (三)具体调整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2016 年预计     2015 年实际发生
                                      2016 年预计
类别      产品类别    关   联   人                                             占同类业
                                        调整前        调整后       金 额
                                                                               务比例(%)
购买      水、电、
                     山东海化集团     110,150.00    110,150.00    120,460.36      99.85
动力        蒸汽
                     潍坊海化开发区
           包装物                      13,000.00     13,000.00     14,146.61      97.57
                         福利塑编厂
                       山东海化氯碱
           液   氯     树脂有限公司        750.00       750.00        796.88     100.00
                       山东海化氯碱
采购       淡盐水                          250.00       250.00        214.70     100.00
                       树脂有限公司
产品                   山东海化氯碱
           盐酸等                          100.00       100.00         77.59     100.00
                       树脂有限公司
                       中国化工建设
           氯化钾                       3,900.00      3,900.00             0
                           总公司
                       山东海化华龙
           液   氨                      2,700.00      2,700.00      3,031.34     100.00
                       硝铵有限公司
           材   料     山东海化集团                  19,270.00     17,368.81     100.00
                       山东海化建筑
          工程劳务                                    9,450.00        325.61         3.28
                       建材有限公司
接受                   潍坊庆丰设备
          工程劳务                                    8,000.00      3,705.17      37.28
劳务                   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海化集团永
          运输劳务                                    3,650.00      5,033.99      50.65
                     安汽运有限公司
          运输劳务     山东海化集团                     600.00        658.78         6.63
其他        其 他      山东海化集团                     450.00        714.16
                       山东海化华龙
           纯   碱                      9,500.00      9,500.00      8,817.43         2.83
                       硝铵有限公司
           纯   碱     山东海化集团     3,000.00      3,000.00      4,179.76         1.34
                       山东海化氯碱
           纯   碱                         500.00       500.00        431.86         0.14
                       树脂有限公司
销 售
           冷凝水      山东海化集团     3,000.00      3,000.00      2,780.59     100.00
产品
           回 水       山东海化集团       700.00        700.00        753.34     100.00
           碎 石       山东海化集团       200.00        200.00        122.46     100.00
                       山东海化氯碱
           离子膜                                       280.00
                       树脂有限公司
           其   他     山东海化集团                     200.00        206.05
合   计                               147,750.00    189,650.00    183,825.49
     (四)2016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交易人累计发生的各类
关联交易金额为 115,976.58 万元。
       二、新增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山东海化集团潍坊永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简称“永安汽运”)
       1.法定代表人:何树坤           注册资本:800 万元
       主营业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货物装卸、吊装。
       住    所: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海源街东段路北
       2016 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 4,573.78 万元,
净资产 2,770.82 万元,营业收入 2,707.24 万元,净利润-48.35 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永安汽运为山东海化集团参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二)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永安汽运生产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与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对
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二)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简称“氯碱树脂”)
       1.法定代表人:常炳铎            注册资本:15,932.30 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氯气、氢氧化钠、盐酸、稀硫酸、次氯酸钠、氢气,
聚氯乙烯,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住    所: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纯碱厂新厂西 200 米
       2016 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 51,529.91 万元,
净资产 4,324.09 万元,营业收入 37,960.65 万元,净利润-3,358.89 万
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氯碱树脂为山东海化集团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二)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氯碱树脂生产经营稳定,与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对公司支付的款
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三)山东海化华龙硝铵有限公司(简称“华龙硝铵”)
       1.法定代表人:薛佩功            注册资本:11,200 万元
       主营业务:制造、销售: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合成氨、亚硝酸钠、
硝酸钠、硝酸、粗甲醇等。
       住   所:潍坊市潍城区符山镇北乐埠村
       2016 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 20,046.26 万元,
净资产-6,461.86 万元,营业收入 20,340.57 万元,净利润-1,840.97 万
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龙硝铵为山东海化集团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二)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华龙硝与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对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
性很小。
       (四)山东海化建筑建材有限公司(简称“建筑建材”)
       1.法定代表人:刘岩              注册资本:2,000.71 万元
       主营业务: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生产、销售:建材,家具,预拌
商品混凝土,铝合金、塑钢门窗等。
       住    所: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海化街中段
       2016 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 13,777.04 万元,
净资产 3,254.54 万元,营业收入 7,113.81 万元,净利润 200.90 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建筑建材为山东海化集团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二)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建筑建材生产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与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对
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五)山东海化集团潍坊庆丰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庆丰设备”)
    1.法定代表人:张瑞福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主营业务:第Ⅲ类低、中压容器设计;A2 级压力容器制造;GC2 级压
力管道安装等。
    住    所:潍坊市潍城区安顺路 30 号
    2016 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 12,773.99 万元,
净资产 1,411.71 万元,营业收入 4,336.86 万元,净利润-1,202.12 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庆丰设备为山东海化集团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二)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庆丰设备生产经营稳定,与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对公司支付的款
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在签订《相互提供产品及综合服务协议》的基础
上,每年对淡水、电、蒸汽及冷凝水的交易价格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材料及劳务通过招标定价,其余产品按市场价进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调增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约 41,900 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
要,有利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
    2. 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
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已事先提供了该事项的相关资料,并得到我们的事先认可。
我们认为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
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进行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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