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9 日以
书面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应到 8 人,实到 8 人。公司
董事长钱文龙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和摘
要的议案》,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见当日上海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规定的预留股份的授予条件已经成熟,确定 2016 年 10 月 28 日作为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决定向 5 名预留股份的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72.66
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有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经营发展需求及未来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拟向银
行申请1.5亿元额度内贷款,以公司持有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公司的全部股权
(公司持股8,625万股,占4.79%)作抵押担保。贷款额度及期限申请最终以银行
实际审批的贷款额度和期限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
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钱文龙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贷款额度内的一切贷
款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
公司承担。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议案的决策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