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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5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证券代码:002803                   公告编号:2016-041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庄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明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洪紫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81,176,924.14                  612,770,436.37                   11.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21,323,196.64                  255,502,017.85                   64.90%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2,217,153.76             4.76%                 414,185,909.31            7.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631,371.30            25.11%                  29,740,400.48            14.10%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9,700,274.16             49.00%                  27,208,274.05            18.2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3,183,637.75        -165.67%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9.09%                      0.32                 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9.09%                      0.32                 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4%                  -0.74%                    9.89%                 -1.16%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5,216.7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071,380.6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9,092.33
减:所得税影响额                                                     450,945.3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4,433.26
合计                                                                2,532,126.4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3,784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庄浩             境内自然人     34.32%          39,812,500        39,812,500
     庄澍             境内自然人     13.20%          15,312,500        15,312,500
厦门金润悦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93%          15,000,000        15,000,000
   有限公司
厦门市永悦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7.54%           8,750,000          8,750,000
 咨询有限公司
    贺静颖            境内自然人     2.64%           3,062,500          3,062,500
    张和平            境内自然人     2.64%           3,062,500          3,062,500
厦门海银生物医
药产业创业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2%           2,000,000          2,000,000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王光清            境内自然人     1.05%           1,222,913
长信基金-浦发
银行-中金投资
                         其他        0.90%           1,039,352
1 号资产管理计
      划
    潘榕生            境内自然人     0.17%            201,9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王光清                                 1,222,913                        人民币普通股       1,222,913
长信基金-浦发银行-中金投资 1
                                                     1,039,352                        人民币普通股       1,039,352
    号资产管理计划
              潘榕生                                  201,900                         人民币普通股        201,900
               金亚                                   11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5,000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袁永荣                               102,855                       人民币普通股       102,855
              刘锡辉                               91,900                        人民币普通股       91,900
              陈少禄                               78,900                        人民币普通股       78,900
               何勇                                72,586                        人民币普通股       72,586
              罗雪梅                               70,100                        人民币普通股       70,100
              马思迁                               66,100                        人民币普通股       66,100
                               庄浩和张和平为夫妻关系,庄澍和贺静颖为夫妻关系,厦门市永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控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股股东庄振海与庄浩、庄澍为父女及父子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
说明
                               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情况。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变动幅度较大项目情况及原因说明:
    1.本期末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75.75%,主要系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本期末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55.56%,主要系进口原纸增加预付款增加所致;
    3.本期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30.02%,主要系融资租赁保证金增加所致;
    4. 本期末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157.94%,主要系廊坊子公司在建厂房工程增加所致;
    5.本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229.57%,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6.本期末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60.96%,主要系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所致;
    7.本期末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35.04%,主要系本期末应预缴企业所得税及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8.本期末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380.38%,主要系廊坊子公司厂房建设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9.本期末股本较年初增加33.33%,主要系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10.本期末资本公积较年初增加297.74%,主要系公开发行股票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所致。
(二)利润表变动幅度较大项目情况及原因说明:
    1.本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86.31%,主要系本期收回账龄较长的保证金,坏账准备计提减少,而上年同期廊坊
分公司持有待售设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以及吉宏纸袋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且上年同期应收款项增加计提坏账准备共同
影响所致;
    2.本期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62.51%,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滦县吉宏净利润增加,少数股东分享利润增加;控
股子公司吉宏纸袋经营亏损减少,少数股东承担子公司经营亏损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变动幅度较大项目情况及原因说明:
    1. 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350.59%,主要系本期廊坊分公司收到2014-2015年度所得税汇算应退企业所得
税所致;
    2. 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75.56%,主要系本期收客户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汇票背书支付
货款相应减少,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增加,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相应增加所致;
    3.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36.41%,主要系本期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税费增加所致;
    4.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65.67%,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增加,即收到应收账
款保理款6,217.7万元在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中列示,应收账款保理到期时未涉及现金收支所致;
    5.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2.86%,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减少所致;
    6.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36.79%,主要系本期购置设备、土地使用
权、在建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7.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50.65%,主要系本期购置设备、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投入增加
所致;
    8.本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3575万元,上年同期为0,主要系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9.本期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843万元,主要系公开发行股票收到的应付发行费1048万元、收
到的设备售后回租赁款1795万元所致;
    10.本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8.42%,主要系本期贷款利息支出减少、本期未进行股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利分配所致;
   11.本期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83.11%,主要系本期支付发行费,以及支付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12.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57.96%,主要系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以及本期应收账款
保理融资业务增加,即收到应收账款保理款6,217.7万元在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中列示,应收账款保理到
期时未涉及现金收支所致;
   13.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34.74%,主要系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14.本期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76.13%,主要系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9月2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发布关于公司遭受台风“莫兰蒂”影响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8)。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保险公司全部赔
偿款283万元,在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款及预计残值收入后,公司因台风“莫兰蒂”遭受的经济损失预计人民币42.5万元,并
已在本期损益中计提了此项资产减值损失,本次台风不会对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因遭受台风“莫兰蒂”袭击,造成一定
                                                 2016 年 09 月 20 日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关于台风
               的经济损失
                                                                              “莫兰蒂”影响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8)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台风影响后续进展情况                    2016 年 10 月 24 日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关于台风
                                                                               影响情况后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2)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    庄浩;庄澍; 股份限售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2016 年 07 36 个月           正常履行中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或再融资时所   厦门市永悦 承诺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月 12 日
作承诺         投资咨询有              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限公司
               厦门金润悦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股份限售                                               2016 年 07
               投资有限公              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12 个月   正常履行中
                            承诺                                                   月 12 日
               司                      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
                                       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
               厦门吉宏包              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
               装科技股份 稳定股价 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 2016 年 07
                                                                                                36 个月   正常履行中
               有限公司、 承诺         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 月 12 日
               庄浩、庄澍              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
                                       调整)时,将采取包括回购股份、增持等稳定
                                       股价具体措施。
                                       1、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公司
                                       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本公司招股说明
                                       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
                                       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五个工作日
                                       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三十个交易日内,本
                                       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
                                       购价格为当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且不低
               厦门吉宏包
                                       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有 2016 年 07
               装科技股份 其他承诺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月 12 日
               有限公司
                                       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
                                       权、除息调整)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回
                                       购时公司股票停牌,则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
                                       票停牌前一日的平均交易价格,且不低于公司
                                       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
                                       息。3、对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发售
                                       的原限售股份,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
                                       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
                                       内,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制订股份回购方案,依法
                                       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并予以公告。
                                       公司回购股份具体方案实施完毕后,如未达到
                            稳定股价                                               2016 年 07
               庄浩                    规定的稳定股价终止条件,将依据法律、法规                 36 个月   正常履行中
                            承诺                                                   月 12 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前提下,于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 3 个
                        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并依法履
                        行所需的审批/备案手续(如需),在获得批准
                        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
                        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不
                        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同
                        时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
                        于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2)单一会计年度
                        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具体方案实施完毕后,如未
                        达到规定的稳定股价终止条件,将依据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
                        件的前提下,于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并依
                        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如需),在获得批准后
                        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
             稳定股价                                                2016 年 07
庄澍                    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                  36 个月   正常履行中
             承诺                                                    月 12 日
                        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同时
                        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
                        金额不低于担任董事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
                        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2)单一
                        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担任
                        董事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
                        薪酬累计额的 5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人在锁定
                        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所持公司股票。(1)减
                        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两年后,本
                        人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
                        份,则价格不低于减持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股
                        票收盘价。(2)减持方式:本人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
             股份减持 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如果预 2019 年 07
庄浩、庄澍                                                                        24 个月   正常履行中
             承诺       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 月 12 日
                        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不通过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3)
                        减持数量: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内减持总数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本总
                        额的 5%;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总数不超过本
                        人所持有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人在实施减
                        持计划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
                        并由公司予以公告。
厦门市永悦 股份减持 厦门吉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公司 2019 年 07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投资咨询有 承诺         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所持股份,具体 月 12 日
限公司                  减持计划为:(1)减持数量及时间:自本公司
                        所持厦门吉宏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内,减持额度将不超过本公司届时所持厦
                        门吉宏股份总数(需减去本公司股东龚红鹰间
                        接持有的厦门吉宏股份)的 50%;自本公司所
                        持厦门吉宏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
                        至 24 个月期间,减持额度将不超过本公司届时
                        所持厦门吉宏股份总数(需减去本公司股东龚
                        红鹰间接持有的厦门吉宏股份)的 100%。(2)
                        减持价格:不低于厦门吉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的发行价。(3)减持方式:实施减持计划时,
                        本公司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由
                        公司予以公告。减持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大宗
                        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厦门吉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公司
                        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所持股份,具体
                        减持计划为:(1)减持数量及时间:自本公司
                        所持厦门吉宏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
                        月内,减持额度将不超过本公司届时所持厦门
                        吉宏股份总数(需减去本公司股东邵跃明、周
                        承东间接持有的厦门吉宏股份)的 50%;自本
厦门金润悦              公司所持厦门吉宏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股份减持                                                2017 年 07
投资有限公              12 个月至 24 个月期间,减持额度将不超过本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承诺                                                    月 12 日
司                      公司届时所持厦门吉宏股份总数(需减去本公
                        司股东邵跃明、周承东间接持有的厦门吉宏股
                        份)的 100%。(2)减持价格:不低于厦门吉宏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3)减持方式:
                        实施减持计划时,本公司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
                        公司减持事宜并由公司予以公告。减持将通过
                        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
                        依法进行。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
                        除息处理);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2019 年 07
庄浩、庄澍 其他承诺                                                               24 个月   正常履行中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月 12 日
                        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遇除
                        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对
                        上述承诺事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有关股
                        权锁定期的承诺在本人离职后仍然有效,不因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有关义
                                         务。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
                                         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
                                         份数的 25%。自本人离任上述职务后的半年内,
                              股份减持                                             2016 年 07
                 庄浩、庄澍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承诺                                                 月 12 日
                                         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
                                         比例不超过 50%。
                                         1、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
                                         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证券
                                         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五个工作
                                         日内制订股份购回方案并予以公告,依法购回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公司股东发售的原限售
                                         股份,购回价格为当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2016 年 07
                 庄浩         其他承诺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 月 12 日
                                         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停牌,则购回价格
                                         不低于公司股票停牌前一日的平均交易价格,
                                         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
                                         银行存款利息。同时,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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