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保荐的企业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荐的 IPO 申报企 业龙宝参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宝参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沪证专调查字 2016485 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龙宝参茸立案调查。 作为龙宝参茸的保荐机构,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同时严 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 媒体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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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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