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鉴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信息”)拟向本人非
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本人持有的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飞腾电子”)的 60%股权。
本人现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与保证:
本人持有的用于认购力源信息股份的飞腾电子股权拥有权益时间在取得本
次发行的股份前不足 12 个月的,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部分股
权认购的股份将锁定 36 个月。其余在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前持有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飞腾电子股权认购的股份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登记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同时本人承诺于本次交易
中所获力源信息股份自其承诺锁定期结束后按照本人、强艳丽和力源信息签订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予以
解禁。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
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李文俊《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承诺人:
李文俊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鉴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信息”)拟向本人非
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本人持有的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飞腾电子”)的 40%股权。
本人现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与保证:
本人持有的用于认购力源信息股份的飞腾电子股权拥有权益时间在取得本
次发行的股份前不足 12 个月的,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部分股
权认购的股份将锁定 36 个月。其余在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前持有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飞腾电子股权认购的股份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登记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
同时本人承诺于本次交易中所获力源信息股份自其承诺锁定期结束后按照
本人、李文俊和力源信息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
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予以解禁。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
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强艳丽《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承诺人:
强艳丽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