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进行大宗交易的公告
股东融通资本财富-工商银行-融通资本东联和君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一
致行动人江西和信融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重要提示:
1、本次大宗交易是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大宗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亦未导致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16 年 10 月 22 日,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管理人江西和信融智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的《关于转让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江西和信融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
一致行动人融通资本财富-工商银行-融通资本东联和君 1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
简称“东联和君 1 号”)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
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计 1634.7086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93%)转
让给江西和信融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国投泰康信托瑞富 3 号证券
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变化情况
1、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2015 年 3 月 5 日,公司控股股东 VTRON INVESTMENT LIMITED 通过协议转让
方式,转让公司股份 8355.9156 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0%)给东联和君 1
号等 6 家一致行动人股东(其中,东联和君 1 号受让公司股份 1968.7086 万股),
江西和信融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持股一致行动人的实际管理人,代表行
使上市公司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0 日披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
2016 年 8 月 9 日,东联和君 1 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票 334 万
股,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4),除此之外,自 2015 年 3 月 10
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后东联和君 1 号未减持过公司股票。
2、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大宗交易卖出方:融通资本财富-工商银行-融通资本东联和君 1 号资产
管理计划
卖出均价 卖出股数 卖出比例
股东名称 卖出方式 卖出日期
(元) (万股) (%)
融通资本财富-工 大宗交易 2016.10.20 15.66 1634.7086 1.93
商银行-融通资本
东联和君 1 号资产 合 计 - - 1634.7086 1.93
管理计划
(2)大宗交易买入方:国投泰康信托瑞富 3 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买入均价 买入股数 买入比例
股东名称 买入方式 买入日期
(元) (万股) (%)
国投泰康信托瑞 大宗交易 2016.10.20 15.66 1634.7086 1.93
富 3 号证券投资单
一资金信托计划 合 计 - - 1634.7086 1.93
(3)股东本次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 本次交易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融通资本财富- 合计持有股份 1634.7086 1.93 0
工商银行-融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34.7086 1.93 0
资本东联和君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国投泰康信托瑞 合计持有股份 0 0 1634.7086 1.93
富 3 号证券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1634.7086 1.93
单一资金信托计
划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交易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2、本次交易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关于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 2015 年 3 月 5 日签署的《关于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转让协议》:协议转让所获股份锁定 6 个月,自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计算。截至
2015 年 10 月 30 日,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的股东在承诺期限内未发
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4、其他说明
(1)大宗交易双方的关系:
江西和信融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本次大宗交易卖出方“东联和君 1 号”的
投资顾问。
江西和信融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市东联和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是同一高管的一致行动主体,鄂尔多斯市东联和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本次大宗
交易买入方“国投泰康信托瑞富 3 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的投资顾问北
京天鑫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投资顾问委托协议》,因此,江西和信融
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国投泰康信托瑞富 3 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构成
一致行动人关系。
(2)本次大宗交易后,按照一致行动关系,国投泰康信托瑞富 3 号证券投
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将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国投泰康信托
瑞富 3 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江西和信融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关于转让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