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
月20日上午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0月14日通过邮件、书面
及电话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舒婷女士主持,应到会董事7人(包括独
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