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6 年 10 月 20 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
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任有法先生主持。与会
董事以传真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6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相应变更。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
“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筹建、康复医疗机构的筹建、养老服务、旅游景点的经营及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并对《公
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为:市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投资管理,物业管理,房
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市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投资管理,物业管理,房
地产开发经营,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筹建,康复医疗机构的筹建,养老服务,旅游
景点的经营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以上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行政部门实际核定的为准。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编号为 2016-058 的《关
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