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10 月 17 日,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对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一致行动关系等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204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公司于当日进行了公告。 因《问询函》中涉及的重要事项未公告,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 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0 月 18 日起连续停牌。 2016 年 10 月 21 日,公司根据《问询函》中涉及各方提供的书面资料,就 《问询函》的全部内容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临 2016-041)。 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开市起复 牌。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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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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