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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发展:关于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分包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2
债券代码:112233           债券简称:14 漳发债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关联方
                    签署《分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与福建漳龙建投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龙建投”)签订《漳浦长桥镇林业循环经济
产 业 园 ( 一 期 ) 道 路 工 程 ( 综 合 管 线 ) 分 包 合 同 》, 总 金 额 为
40,053,040.00 元。
      2.鉴于漳龙建投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漳龙集团”)的下属企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分包合同>的议案》,董
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林奋勉先生回避表决,公司三位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
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经有权审批机构审核批准。
       二、关联方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江春埔
       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住     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 8 号华联商厦办公楼第九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城市及道
路照明工程、土石方工程、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
公用工程的投资、建设、经营与管理;对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
教育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的投资及管理;建设工程的承包、设计、
施工、咨询、试验检测;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土
地前期开发整理;法律法规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截 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 漳 龙 建 投 未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1,094,438.88 万元,净资产为 492,915.04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36,878.41 万元,净利润 7,955.70 万元。
       履约能力:漳龙建投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关联关系:漳龙建投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的
下属企业,因此,公司子公司漳发建设与漳龙建投的交易行为属于关
联交易。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漳浦长桥镇林业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道路工程
(综合管线)
       2.工程地点:漳浦县长桥镇
       3.工程分包范围:本工程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并完成施工图中所体现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包括分包范围内污水、
给水、通信、照明、雨水、明涵、人行道等工程的内容,其中Φ 300HDPE
缠绕管约 10018 米、Φ 400 HDPE 缠绕管约 1667 米、双壁波纹管安装
(胶圈接口) Φ 110 约为 73700 米、钢筋混凝土管约为 1478 米、CPVC
电缆保护套管Φ 63 约为 27400 米、人行道块料铺设约 4147 平方米、
DN200 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约 12300 米、成套交叉路口杆灯 682
套。
       4.合同工期:90 日历天。
       5.质量标准: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规范、福建省建筑工程图集、国
家规定的现行建筑工程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6.签约合同价及合同价格形式
       (1)本工程建设单位的预算审核总价为 :45,350,621.00 元
(含暂列金 4,600,000.00 元),按预算审核总价的 87%作为签约合同
价,即金额为  40,053,040.00 元。
       (2)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的计价方式。
       (3)税费约定:本工程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分包人承担。
       7.支付方式:
       (1)分包人于每月 25 日前按本月实际已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
报表和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单经监理单位审定后报建设单位审核,且建
设单位审核完成后五天内支付进度款(含增加项目或变更项目)。
    (2)按月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 70%。
    (3)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 85%。
    (4)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后且内业资料全部移交后支付至扣除本
工程与建设单位结算审核价的 5%的保修金后本分包合同的剩余款项。
工程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届满后 7 天内无息退还,保修期以竣工验收
合格之日起计算。
    (5)工程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结清全部工程款。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以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的市政工程
统计数据为依据,在工程审核预算造价的基础上下浮 13%,定价与独
立第三方一致。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基于漳发建设正常的经营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其
业务范围,做大做强水务工程施工业务。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
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年初至今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6 年年初至今,漳龙集团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发
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 82,230.1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62.51%。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就公司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福建漳龙建
投有限公司签署《分包合同》的议案进行审核,公司事先已向我们提
供了该议案的相关材料,并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我们认为,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分包合同》,
属漳发建设正常经营业务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会
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规定,关联董
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漳浦长桥镇林业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道路工程(综合管线)
分包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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