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上午 9 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均已结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