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银行
等金融机构为控股子公司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钢银电商”)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自
股东大会通过后一年(在有效期内可循环办理)。
本次委托贷款对象钢银电商的其他股东上海钢联物联网有限公
司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未为钢银电商提供同比例的委托贷
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本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事项有关联
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本次提供委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
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须相关部门的审批。
一、委托贷款概述
1、委托贷款金额、来源及期限
为有效地运用自有资金,降低财务融资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支持钢银电商生产经营,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钢
银电商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自股东大会
通过后一年(在有效期内可循环办理)。
2、委托贷款的主要用途
公司向钢银电商提供委托贷款主要用于钢银电商进行区域性渠
道建设,加强区域电商能力;同时促进钢银电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
展。
3、贷款利率
委托贷款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5%。
4、委托贷款的发放与回收
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立委托贷款结算账户,由银行等金融机
构负责拨付和回收委托贷款资金事宜。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签署相关协议。委托贷款期
限、委托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以最终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
委托贷款合同为准。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朱军红
注册资本:78585.0002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 年 2 月 15 日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 68 号 5 楼
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电子商务(不
得从事金融业务);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铁矿产品、生铁、钢
坯、焦炭、卷板、铁精粉、有色金属(不含贵重金属)、建材、木材、
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
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耐火材料、汽摩配件、机电设备、五金交电、
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第二类增值电信
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钢银电商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43,549 55.42%
2 上海园联投资有限公司 8,400 10.69%
3 上海钢联物联网有限公司 6,000 7.64%
4 其他 20,636 26.26%
合计 78,585.0002 100.00%
公司持有钢银电商股份比例为 55.42%,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的其
他股东上海钢联物联网有限公司为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未为
钢银电商提供同比例的委托贷款,对外财务资助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与该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3、控股子公司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7,745.50 421,173.90
负债总额 77,380.76 295,158.45
净资产 60,364.73 126,015.45
2015 年 2016 年 1-9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19,731.29 2,675,594.54
净利润 -43,982.64 1,282.05
三、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委托贷款的目的
钢银平台作为国内领先的第三方运营平台,为钢铁行业上下游企
业提供一揽子电子商务解决方案。公司为钢银电商提供委托贷款有利
于钢银电商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
发展战略。
2、风险及应对措施
钢银电商主要从事钢材现货交易服务,钢银钢铁现货交易平台已
经建立并在持续完善各类交易规则、风险控制制度,但随着经营规模
的进一步扩大,仍存在交易监控不当、工作人员违规等风险。以上风
险因素可能给钢银电商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从而影响其偿债能力,
造成公司的经济损失。
钢银电商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
财务风险可控,经营风险相对较小。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通过委托
银行贷款给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有利于增厚公司业绩,并且符合公
司建设大宗商品电子商务生态体系的发展战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均未提供委托贷款或财务
资助。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
议了本议案,关联董事潘东辉、高敏、浦啸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
事一致同意了本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关联监事何川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了本议案。本
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
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
事认为: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提供委托贷款事项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有助于
保障钢银电商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率,且本次
委托贷款的利率、还款方式等将遵循市场原则,钢银电商财务风险处
于公司控制范围内,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提供委托贷款。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