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
独立意见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春天药用”)利用不超过 80,000 万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
风险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必要性、审批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等进行了必要的
审核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 本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和要求;
二、 在确保不影响我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控股子公司使用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造成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我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在不超过 80,000
万元的额度内以及在我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
期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钱英、王富贵、程友海
2016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