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生产经营比较困难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10 年主营业务尿
素、合成氨停产以来,分、子公司也相继停产,导致公司多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净利润为负。由于化工行业持续低迷,目前唯一在产的子公司昌九农科持续盈
利能力较弱,2016 年上半年昌九农科丙烯酰胺生产未能实现盈利,能否继续盈利
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因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资产处于停产和闲置状态,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
产出售后,预计将给公司增加亏损 1100 万元左右,将会对公司的本期利润产生一
定的影响。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 2015 年、2016 年 1-6 月实现的归属上市公司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24,596,514.95 元、-15,717,991.06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若上市公司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
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就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由于公司 2016 年 1-6 月亏损额较大,且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出售未成功,虽
公司管理层努力提升盈利能力,但公司 2016 年实现扭亏为盈的难度较大。若公司
在 2016 年度继续亏损,公司股票将面临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风险。
三、后续事宜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 2016 年 7 月 19 日披露的《赣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函》中,赣
州工投承诺:在昌九生化披露 2016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
告后的 6 个月,不再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或与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事项。公司 2016 年 10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出
售的公告》中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 3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
赣州工投、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在承诺期届满后,公司是否实施重大
资产重组存在不确定性。如实施该等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