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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0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 年 10 月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曹仁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魏永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0,586,815,989.40               6,783,116,579.55                         56.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665,180,786.63               2,814,074,093.06                        101.32%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848,871,735.83                     14.45%         3,230,670,350.46               27.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1,843,153.42                    -24.26%          296,935,306.28               13.70%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59,108,652.50                    -31.02%          259,836,631.29                7.9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424,103,621.72            -1,927.1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54.55%                  0.230                -8.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54.55%                  0.230                -8.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6%                    -2.45%                  8.36%                -2.1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21,969.1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5,426,231.71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5,727,358.3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849,028.2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317,912.06
减:所得税影响额                                                                  8,653,168.7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346,717.50
合计                                                                          37,098,674.99                   --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本公司财务费用中有募投资金的利息 4,317,912.06 元,与公司的经
募投资金的利息                          4,317,912.06
                                                       营业务无直接关系,因此,本公司将此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二、重大风险提示
1、政策性风险
    虽然可再生能源发电相关技术仍处于不断的进步中,但由于现阶段的发电成本和上网电价均高于常规化石能源,仍需政
府政策扶持。由于这些扶持政策均由各国政府自行制定,尽管全球节能减排的趋势不变,但如果主要市场的宏观经济或相关
的政府补贴、扶持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业的发展和公司的盈利水平。为此,公司将加大对国内市场开
拓的力度,保持在国内市场的领先优势地位。同时积极开拓亚洲,美洲等新兴的光伏市场。同时除光伏逆变器业务外,公司
将积极发展其他新的业务增长点。如储能逆变器、电动汽车电机控制器等基于电力电子技术面向新能源领域的应用产品,以
及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等,减少政策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2、竞争加剧带来的毛利率降低风险
    作为国内最大的太阳能光伏逆变器制造企业,公司核心产品光伏逆变器市场优势明显,同时,公司的风能变流器产品也
具备了相当的竞争力。在国内市场巨大潜力的吸引下,越来越多企业进入光伏逆变器、风能变流器制造行业,公司面临的市
场竞争日趋激烈。虽然当前光伏逆变器和风能变流器市场需求呈持续增长趋势,但如果公司在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和成本
控制方面不能保持领先优势,公司产品面临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为此,公司一方面进一步实现产品差异化,为客户提供
增值服务。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推出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的新产品,始终在市场上保持产品的差异性。另一方面坚定
不移推行成本领先的战略,保持产品的成本竞争力。
3、光伏电站系统集成项目施工管理的风险
    光伏电站项目投资金额大、周期短,既涉及到地面资源,又涉及到各类商业屋顶资源,不仅投资决策非常慎重,而且在
项目建设实施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工程延期,难以及时并网发电,给公司的工程管理带来了新的难度,工程的
流动资金需要加大。针对此风险因素,公司将会慎重选择工程项目,尤其是选择并网条件较好,补贴政策明确,装机成本可
控,工程毛利较高的项目,同时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公司将及时加强业
主工程的施工管理,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并按照沟通结果调整公司项目的施工计划,尽量消除和
缓解工程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通过为业主提供安全、高效、智能的光伏电站,进而满足客户的需求,提升公司
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的品牌。
4、应收账款周转风险
   因公司持续加大产品销售力度,且光伏项目存在金额大、付款周期长等特点,将导致应收账款增长较快并存在一定的回
款风险。为防范信用风险,加速资金周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信用管理制度和赊销政策。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8,219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曹仁贤            境内自然人            32.06%        451,008,000       338,256,000 质押                  21,600,000
新疆尚格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5.40%         75,971,520
限合伙)
安徽安元投资基
                  境内非国有法人         3.21%         45,195,651        45,195,651
金有限公司
华鑫证券-浦发
银行-华鑫证券
                  其他                   3.14%         44,217,390        44,217,390
志道 1 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博
时睿远定增灵活 其他                      1.33%         18,704,470        18,704,470
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麒麟亚洲控股有
                  境外法人               1.19%         16,748,305
限公司
郑桂标            境内自然人             1.03%         14,463,360        10,847,520
全国社保基金一
                  其他                   0.89%         12,576,190         4,876,191
零二组合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0.87%         12,297,060
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新安资产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0%          9,914,110
理有限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曹仁贤                                                                  112,752,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2,752,000
新疆尚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75,971,520 人民币普通股          75,971,520
合伙)
麒麟亚洲控股有限公司                                                     16,748,305 人民币普通股          16,748,30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297,060 人民币普通股          12,297,060
安徽新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914,110 人民币普通股           9,914,110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                                           8,925,721 人民币普通股           8,925,721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工持股计划
乌鲁木齐昊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8,316,000 人民币普通股           8,316,000
(有限合伙)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7,699,999 人民币普通股           7,699,999
国泰君安-建行-香港上海汇丰
                                                                              6,982,479 人民币普通股           6,982,479
银行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新
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6,853,603 人民币普通股           6,853,603
投资基金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曹仁贤先生持有新疆尚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10.44%股权。除以上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说明
                                       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安徽新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9,914,110 股
(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每年按照上年末
曹仁贤                 187,920,000                         150,336,000      338,256,000 高管锁定       持有股份数的
                                                                                                       25%解除限售
安徽安元投资基
                                   0                        45,195,651       45,195,651 首发后限售     2017 年 7 月
金有限公司
华鑫证券-浦发
银行-华鑫证券
                                   0                        44,217,390       44,217,390 首发后限售     2017 年 7 月
志道 1 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博                     0                        18,704,470       18,704,470 首发后限售     2017 年 7 月
时睿远定增灵活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每年按照上年末
郑桂标               6,026,400         4,821,120     10,847,520 高管锁定           持有股份数的
                                                                                   25%解除限售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财
通多策略升级混              0          7,036,801      7,036,801 首发后限售         2017 年 7 月
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财通基金-民生
银行-富春理成
                            0          5,978,167      5,978,167 首发后限售         2017 年 7 月
定增 10 号资产管
理计划
                                                                                   每年按照上年末
赵为                 3,240,000         2,592,000      5,832,000 高管锁定           持有股份数的
                                                                                   25%解除限售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博
时睿利定增灵活              0          5,453,143      5,453,143 首发后限售         2017 年 7 月
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博时基金-建设
银行-博时基金
吉鑫 1 号特定多             0          5,043,694      5,043,694 首发后限售         2017 年 7 月
个客户资产管理
计划
                                                                  高管锁定、股权
其他限售对象         4,785,000        81,251,584     86,036,584 激励限售、首发 不适用
                                                                  后限售
合计               201,971,400   0   370,630,020    572,601,420            --             --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30.74%,主要原因系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90.76%,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银行承兑票据较多;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68.49%,主要原因系本期的预付电站系统集成业务款项增加;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6.31%,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的保证金较多。;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1002.62%,主要原因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及电站系统集成业务项目子公司待抵扣进
项税较多;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66.33%,主要原因系本期处置对电站项目子公司的投资;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55.91%,主要原因系光伏电站项目和阳光三星新工厂转固金额较大;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36.96%,主要原因系光伏电站项目投入较多;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92.9%,主要原因系本期新增借款较多;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5.08%,主要原因系本期较多采用票据方式结算款项;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36.56%,主要原因系本期预收电站项目工程款减少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71.52%,主要原因系本期按月计提的年终奖增加所致;
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89.48%,主要原因系本期短期融资券增加较多,应付利息相应增加;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65.46%,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的保证金及往来款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0%,主要原因系2016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3914.15%,主要原因系本期电站项目公司新增借款较大;
股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12.88%,主要原因系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资本公积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80.72%,主要原因系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2、利润表项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7%, 主要原因系电站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增长,计提的营业税及附加税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7%, 主要原因系销售人员薪酬、差旅费、运杂费等增长较多;
管理费用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1%,主要原因系本期职工薪酬和研发费用增长较多;
财务费用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39%,主要原因系本期借款利息支出增加较多;
其他综合收益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39%,主要原因系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变动较大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927.1%,主要原因系本期电站系统集成业务支付的现金较多,以及随着公司
经营规模的扩大,支付的职工薪酬、各项税费增长较多;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0.56%,主要原因系本期自持电站项目支付现金及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343.62%,主要原因系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借款增加所致。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6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3,067.0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0,529万元,增长27.93%。主要原因系国内光伏市场
的快速发展,光伏逆变器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1,128万元,另外,本期电站系统集成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9,401万
元。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2月19 日,公司与合肥苏美达阳光发电有限公司就安徽省合肥市 68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签订了工程
承包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64,600 万元(含税),截止2016年9月30日,该项目已确认收入35,635万元。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公司生产经营、电站系统集成业务所需采购原材料品种发生变化而使供应商名单排名出现变化,除此之外未
发生供应商的重大变化及其他影响公司采购或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客户群体包括大型发电集团、地方电力投资公司及系统集成商。由于这些公司的采购时间不同,以及电站系
统集成业务的建设时间不同,因而会出现不同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的排名变化,但不存在单一依靠大客户的情况。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在2015年度报告中披露的2016年的经营计划为全年实现新增产值70亿元。公司2016年1-9月实现新增产值约42亿元,
从公司历年经营情况来看,下半年业务较上半年均增幅较大,公司有信心完成全年的经营计划。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1、政策性风险
    虽然可再生能源发电相关技术仍处于不断的进步中,但由于现阶段的发电成本和上网电价均高于常规化石能源,仍需
政府政策扶持。由于这些扶持政策均由各国政府自行制定,尽管全球节能减排的趋势不变,但如果主要市场的宏观经济或
相关的政府补贴、扶持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业的发展和公司的盈利水平。
    为此,公司已经从两个方面着手控制风险:
    一方面随着国内光伏市场的快速启动,作为本土企业,与合资、外资企业相比有着先天的优势,主导产品太阳能光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逆变器的市场占有率多年来稳居国内市场第一位,在行业具有广泛的销售渠道和品牌影响力。公司将加大对国内市场开拓
的力度,保持在国内市场的领先优势地位。同时积极开拓亚洲,美洲等新兴的光伏市场。
     另一方面除光伏逆变器业务外,公司将积极发展其他新的业务增长点。如储能逆变器、电动汽车电机控制器等基于电
力电子技术面向新能源领域的应用产品,以及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等,减少政策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2、竞争加剧带来的毛利率降低风险
     作为国内最大的太阳能光伏逆变器制造企业,公司核心产品光伏逆变器市场优势明显,同时,公司的风能变流器产品
也具备了相当的竞争力。在国内市场巨大潜力的吸引下,越来越多企业进入光伏逆变器、风能变流器制造行业,公司面临
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虽然当前光伏逆变器和风能变流器市场需求呈持续增长趋势,但如果公司在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
和成本控制方面不能保持领先优势,公司产品面临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为此,公司已经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以保持并提高产品的盈利空间:
     一方面进一步实现产品差异化,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光伏逆变器的性能差异将显著影响电站的绩效表现,经过多年
的专业、专注的研发和生产,公司光伏逆变器的性能已被市场广泛认可,并在市场上享有一定的品牌溢价。公司矢志不渝
为客户创造价值,未来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推出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的新产品,始终在市场上保持产品的差异性。
     另一方面坚定不移推行成本领先的战略。公司将成本控制理念贯穿于管理的全过程,通过设计方案修改、结构和工艺
调整及电气设计优化等不断降低部件、材料成本,并实施严格的费用控制,始终保持产品的成本竞争力。
     3、公司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人员规模及业务规模都得到了快速扩展,公司的管理模式和人员结构也需要作出相应的调
整或改变,以适应公司迅速发展的需要。若公司的治理结构、管理模式和管理人员等综合管理水平未能跟上公司内外部环境
的发展变化,公司的发展将可能面临不利影响。对此,公司将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借鉴并推广适合公司发展的管理经验,致
力于同步建立起与企业紧密相适应的管理体系。
     4、光伏电站系统集成项目施工管理的风险
     光伏电站项目投资金额大、周期短,既涉及到地面资源,又涉及到各类商业屋顶资源,不仅投资决策非常慎重,而且
在项目建设实施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工程延期,难以及时并网发电,给公司的工程管理带来了新的难度,工程
的流动资金需求加大。针对此风险因素,公司将会慎重选择工程项目,尤其是选择并网条件较好,补贴政策明确,装机成本
可控,工程毛利较高的项目,同时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公司将及时加强
业主工程的施工管理,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并按照沟通结果调整公司项目的施工计划,尽量消除
和缓解工程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通过为业主提供安全、高效、智能的光伏电站,进而满足客户的需求,提升公
司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的品牌。
     5、应收账款周转风险
    因公司持续加大产品销售力度,且光伏项目存在金额大、付款周期长等特点,将导致应收账款增长较快并存在一定的回
款风险。为防范信用风险,加速资金周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信用管理制度和赊销政策。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本公司担任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股
                                                           东曹仁贤先
                                                           生、郑桂标先
                                                           生、赵为先生
                                                           承诺:锁定期
                                                           满后,任职期
                                                                                                      报告期内上
                                 曹仁贤、郑桂 高管限售承   间每年转让     2011 年 01 月
                                                                                          任职期间    述股东均遵
                                 标、赵为     诺           的股份不超     31 日
                                                                                                      守相关承诺
                                                           过本人所持
                                                           有股份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6 个月内,不
                                                           转让本人所
                                                           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份。
                                                           为避免与阳
                                                           光电源同业
                                                           竞争和保护
                                                           阳光电源其
                                                                                                      报告期内曹
                                                           他股东的合
                                              同业竞争承                  2011 年 01 月               仁贤先生严
                                 曹仁贤                    法权益,本公                   长期有效
                                              诺                          31 日                       格遵守了相
                                                           司控股股东、
                                                                                                      关承诺
                                                           实际控制人
                                                           曹仁贤先生
                                                           出具了《非竞
                                                           争承诺函》,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①在本
承诺函签署
之日,本人及
本人拥有权
益的企业均
未生产、开发
任何与股份
公司生产的
产品构成竞
争或可能竞
争的产品,未
直接或间接
经营任何与
股份公司经
营的业务构
成竞争或可
能竞争的业
务,也未参与
投资于任何
与股份公司
生产的产品
或经营的业
务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其他
企业;②自本
承诺函签署
之日起,本人
及本人拥有
权益的企业
将不生产、开
发任何与股
份公司生产
的产品构成
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
产品,不直接
或间接经营
任何与股份
公司经营的
业务构成竞
争或可能竞
争的业务,也
不参与投资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于任何与股
份公司生产
的产品或经
营的业务构
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
的其他企业;
③自本承诺
函签署之日
起,如股份公
司进一步拓
展其产品和
业务范围,本
人及本人拥
有权益的企
业将不与股
份公司拓展
后的产品或
业务相竞争;
若与股份公
司拓展后的
产品或业务
产生竞争,本
人及本人拥
有权益的企
业将以停止
生产或经营
相竞争的业
务或产品的
方式、或者将
相竞争的业
务纳入到股
份公司经营
的方式、或者
将相竞争的
业务转让给
无关联关系
第三方的方
式避免同业
竞争;④如该
承诺函被证
明是不真实
或未被遵守,
承诺方将向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股份公司赔
                            偿一切直接
                            和间接损失。
                            持有股份公
                            司 5% 以上
                            股份的其他
                            股东:上海汉
                            麟创业投资
                            企业(有限合
                            伙)、合肥尚格
                            新能源投资
                            有限公司亦
                            分别向股份
                            公司出具《非
                            竞争承诺
                            函》,承诺:
                            ①在该承诺
                            函签署之日,
                            承诺方及其
                            控股或控制
新疆尚格股                  的企业均未
权投资合伙                  生产、开发任
企业(有限合                何与股份公                      持有股份公   报告期内上
               同业竞争承                   2011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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