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597 号)(以下简称“《通知书》”)。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我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 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我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 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准备有 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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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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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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