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
定,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易世达)于2015年5月
26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在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及公司投资活动
积极拓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1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详见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文件。(公告编号:2015-023、
026、044)
根据上述决议及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易世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
厦门易世达)于近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序 委托理财 到期日/ 预期收益
受托人名称 产品名称 起始日 产品类型
号 金额 投资期限 (年化)
厦门农村商业 厦门农商银行丰
2016 年 10 2016 年 12 保本浮动
1 银行股份有限 泰人民币理财计 500 万元 3.3%
月 13 日 月 13 日 收益
公司 划
招商银行点金公
招商银行股份 2016 年 10 非保本浮
2 司理财增利系列 200 万元 78 天 3.35%
有限公司 月 18 日 动收益
209 号理财计划
二、关联关系说明
厦门易世达与上述受托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具有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管理人风险、政策风
险、延期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
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要求厦门易世达严格按照《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决策和执
行程序,并由公司指定的相关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审
计与监督,定期进行核查,及时向有关上级部门或领导汇报具体情况,有效控制
相关风险。
四、对子公司的影响
厦门易世达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在授权额度内对安全性高、风险程度低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的投
资,不会影响该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其闲置
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前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厦门易世达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人民币 3 亿
元、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和美元 600 万元进行了理财产品的周期性购
买;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了理财产品;公司控股子公司云浮市易世达余热发电有限
公司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 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购买和收益情
况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