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 年 10 月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唐步云 董事 外出 张燕
公司负责人戴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魁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少立
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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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31,563,600.97 1,132,245,847.87 -0.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66,925,508.80 1,047,812,778.96 1.82%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07,490,784.52 4.06% 300,318,311.13 6.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1,189,413.40 10.40% 83,742,001.84 28.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31,135,987.03 10.54% 83,125,183.96 29.02%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54,490,691.46 34.7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11.11% 0.26 3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11.11% 0.26 3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3% 0.15% 7.95% 1.5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960.6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32,796.24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8,875.3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42.40
合计 616,817.8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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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下游应用市场的产品结构调整的风险及对策
本报告期(2016年7-9月)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小幅增加,产品结构持续调整,粘结钕铁硼磁体中汽车用
磁体和其它磁体销售收入同比有不同幅度增加,光盘和硬盘用粘结钕铁硼磁体销售收入同比有不同幅度的下降;热压钕铁硼
磁体和钐钴磁体销售收入同比有大幅增加。对此,公司已采取的主要措施为: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市场开发为重点,根据市
场变化与下游需求,加快粘结钕铁硼磁体新产品的开发、拓宽其应用领域;同时加快钐钴磁体、热压磁体的开发和应用市场
的开拓。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及对策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磁粉中需要用到钕、镨钕金属等稀土金属及稀土合金,稀土价格的波动会带来原材料价
格的波动,从而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对此,公司将不断优化原材料库存管理,积极与供应商和下游客户沟通协
商,与境内外客户根据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幅度重新协商调整产品报价,以保持公司稳健发展。
(三)汇率波动的风险及对策
由于公司产品大量出口,主要以美元结算,汇率波动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对此,公司通过加强与供应商和下
游客户沟通协商,原材料及部分产品价格以人民币结算以减少因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同时加强公司外币结算管
理,将汇兑收益最大化。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2,556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成都市银河工业(集
境内非国有法人 32.83% 106,104,398 质押 8,400,000
团)有限公司
戴炎 境内自然人 32.71% 105,715,862 82,361,896
张燕 境内自然人 3.73% 12,057,318 9,042,988
吴志坚 境内自然人 3.73% 12,057,318 9,042,988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
国有法人 1.05% 3,388,100
有限责任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工银瑞信新
其他 0.92% 2,970,424
材料新能源行业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何金洲 境内自然人 0.65% 2,111,464 1,658,598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 其他 0.62% 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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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重庆信
托-渝信增利 3 号
单一资金信托
赵旭东 境内自然人 0.61% 1,960,000
吴伟 境内自然人 0.16% 526,6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成都市银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06,104,398 人民币普通股 106,104,398
戴炎 23,353,966 人民币普通股 23,353,96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388,100 人民币普通股 3,388,100
张燕 3,014,330 人民币普通股 3,014,330
吴志坚 3,014,330 人民币普通股 3,014,33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新
2,970,424 人民币普通股 2,970,424
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信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托-渝信增利 3 号单一资金信托
赵旭东 1,9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60,000
吴伟 526,600 人民币普通股 526,600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91,300 人民币普通股 491,300
1、上述前 10 名股东和前 10 名无限售股东中有 9 名是相同的。2、上述股东中,成都市
银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唐步云和张燕为夫妻关系,唐步云和张燕分别持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有成都市银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66%、20%的股份。除此,公司未收到有表明上述
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任何证据。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上述股东均没有通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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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幅度大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利息:期末较年初减少5,035,868.50 元,减幅35.48%,主要系购买的一年内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到期并收到投资
收益影响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较年初减少3,576,678.97 元,减幅49.32%,主要系本期设备技改项目压机改造完成并验收转入固定资产
影响所致;
4、开发支出:期末较年初减少5,189,536.13 元,减幅43.79%,主要系本期资本化项目热压钕铁硼磁体自动成型系统的开发
6,341,540.08元已验收转入无形资产影响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年初减少1,995,309.87元,减幅34.99%,主要系期末未结算的预付设备款减少影响所致;
6、预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627,911.30 元,增幅67.95%,主要系预收客户货款增加影响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减少5,951,793.05 元,减幅62.22%,主要系本期发放了2015年计提的年终奖影响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幅度大的情况及原因(2016年1-9月)
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期增加2,330,988.52元,增幅201.81%,主要系增值税增加导致计提的各项税金附加增加影响
所致;
2、财务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8,361,355.70 元,增幅60.54%,主要系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及汇兑收益减少共同影响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减少1,790,924.97 元,减幅110.91%,主要系应收款项期末较年初余额减少,导致坏账准备计
提减少影响所致;
4、投资收益:本期较上期增加5,732,282.66 元,增幅68.10%,主要系根据权责发生制确认的一年内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投资收益增加影响所致;
3、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3,867,511.92 元,增幅34.13%,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导致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影
响所致。
(三)现金流量项目变动幅度大的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加14,065,111.96 元,增幅34.79%,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而收到的现金
增加影响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去年同期流出净额增加411,520,247.58 元,增幅108.18%,主要系购买的一年到期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到期和收到投资收益共同影响所致;
3、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较上期减少1,261,076.06 元,减幅40.32%,主要系受外汇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2016年7-9月),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07,490,784.5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4.06% ;实现归属于上市市司的净利
润31,189,413.4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40%。公司销售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粘结磁体中的汽车用磁体和其它磁体销售
收入同比增加。
2016年前三季 度,公司实 现 销售收入300,318,311.1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
83,742,001.8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71%。
公司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公司销售收入有一定的增加;公司生产成本较上年同期有一定下降,带来产品毛利率同比
有所上升;同时,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一年内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有所增加。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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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驱动公司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主要是订单。
前期未完成订单在本期完成情况:
前期(截至2016年6月30日)未 前期未完成的订单在本期(2016
产品分类 完成比例%
完成的订单金额(万元) 年7-9月)完成金额(万元)
粘结钕铁硼磁体 2,059.95 2,059.95 100.00%
热压钕铁硼磁体 1.21 1.21 100.00%
钐钴磁体 40.42 40.42 100.00%
合计 2,101.59 2,101.59 100.00%
本期新增订单在本期完成情况:
本期(2016年7-9月)新增订单 本期(2016年7-9月)新增订单在
产品分类 完成比例
金额(万元) 本期完成金额(万元)
粘结钕铁硼磁体 11,866.24 10,000.76 84.28%
热压钕铁硼磁体 153.27 122.84 80.15%
钐钴磁体 107.59 83.75 77.84%
合计 12,127.09 10,207.34 84.17%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自主立项并实施的重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研发项目名称 拟达到的目标 项目进展情况
1 超薄硬盘驱动器主轴电机用磁体开发 开发出应用于超簿硬盘主轴电机用的粘结钕铁硼磁体。 小批试制
2 高性能电动工具用粘结钕铁硼磁体的开发 开发出满足高端电动工具用的高性能粘结钕铁硼磁体。 小批试制
中高端汽车座椅马达用粘结钕铁硼磁体及 开发出满足中高档汽车座椅马达用的高精度、高稳定性
3 小批试制
组件的开发 的粘结钕铁硼磁体。
4 EPS用热压钕铁硼磁体的开发 开发出汽车EPS用热压钕铁硼磁体。 小批试制
混合动力汽车电池冷却系统用粘结钕铁硼 开发出满足客户需求的混合动力汽车电池冷却系统用粘
5 样品试制
磁体的开发 结钕铁硼磁体。
开发出满足客户需求的汽车EPS传感器用粘结钕铁硼磁
6 汽车EPS传感器用粘结钕铁硼磁体的开发 样品试制
体。
7 汽车发动机传感器用钐钴磁体的开发 开发出满足客户需求的汽车发动机传感器用钐钴磁体。 样品试制
开发出满足客户需求的伺服电机用高性能热压钕铁硼磁
8 伺服电机用高性能热压钕铁硼磁体 样品试制
体。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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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9月 2015年1-9月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供应商A 83,403,185.60 供应商A 70,675,976.20
供应商F 22,396,068.23 供应商B 28,279,487.15
供应商B 20,156,581.19 供应商C 12,814,530.07
供应商G 11,184,615.39 供应商D 3,362,779.43
供应商H 2,695,598.31 供应商E 3,025,640.97
说明:上述供应商名称用A、B、C等字母代替,只用于表明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化,每个定期报告
中的A、B、C等字母代替的供应商不全完相同。
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年同期前五名供应商中的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供应商在本报告期未排在前五名,另外
三名供应商在本报告期中进入了前五名。公司根据生产所需采购物料或设备等,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化属正常采购发生的变化,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9月 2015年1-9月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元)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元)
客户A 89,767,132.24 客户A 106,204,097.56
客户B 29,881,999.91 客户B 18,936,815.73
客户D 18,822,638.95 客户C 16,258,539.42
客户C 12,951,304.12 客户D 15,840,644.11
客户F 10,408,350.31 客户E 8,329,253.54
说明:上述客户名称用A、B、C等字母代替,只用于表明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前五大客户的变化,每个定期报告中的A、
B、C等字母代替的客户不全完相同。
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前四名客户没有变化,上年同期第五名客户在本报告期没有进入前五大客户排名,另外一家
客户在本报告期进入了第五名。公司产品属非标定制,按客户订单进行生产,前五大客户排名变动是正常的,上述客户变化
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经营层继续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内容推进各项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开发客户和市场、推进各研发项目、
推进热压磁体和钐钴磁体项目建设,这些工作在本报告期均取得不同的进展。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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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承诺类 承诺 履行情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型 期限 况
股权激励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作承诺
2010 年 5 月 31 日,公司自然人股东戴炎、吴志坚、
张燕和何金洲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承诺:“截至本承
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银河磁体的
生产经营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活动。自本承诺函出具日
始,本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银河磁体生产、 截至本
公司发行前
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且不会对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银河 报告期
全体自然人
磁体相同或相似的业务进行投资。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 末,所有
股东戴炎、吴
的事项发生,本人愿意承担因此给银河磁体造成的一切损 承诺人
首次公开发行 志坚、何金
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010 年 05 不适 严格信
或再融资时所 洲、张燕及法
同时,法人股东成都市银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也 月 31 日 用 守承诺,
作承诺 人股东成都
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 未出现
市银河工业
本公司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银河磁体的生产经营存 违反承
(集团)有限
在竞争关系的任何活动。自本承诺函出具日始,本公司不 诺的情
公司
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银河磁体生产、经营相竞 况。
争的任何活动且不会对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银河磁体相同
或相似的业务进行投资。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
生,本公司愿意承担因此给银河磁体造成的一切损失(含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公司自然人股东戴炎、吴志坚、张燕和何金洲在 2010
年 5 月 31 日向公司出具的《承诺函》中同时承诺:本人
自银河磁体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银河磁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银河磁体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银河磁体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担任银河磁体董事或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所持有银河磁体股份数的 25%。自本人离任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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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后的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银河磁体的
股份。
公司法人股东成都市银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在
2010 年 5 月 31 日向公司出具的《承诺函》中同时承诺:
本公司自银河磁体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
直接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直
或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银河磁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公司发行前 接持
份,也不由银河磁体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银河 至本报
全体自然人 有本
磁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唐 告期末,
股东戴炎、吴 公司
步云先生担任银河磁体董事或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 所有承
志坚、何金 股份
间内,本公司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所持有银河 诺人严
洲、张燕、董 2010 年 05 或担
磁体股份数的 25%。自唐步云先生离任上述职务后的半年 格信守
事唐步云及 月 31 日 任公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银河磁体的股份。 承诺,未
法人股东成 司董
公司董事唐步云在 2010 年 5 月 31 日向公司出具的 出现违
都市银河工 事或
《承诺函》中承诺:本人自银河磁体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 反承诺
业(集团)有 监事
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的情况。
限公司 或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银河磁体公开发行股